乌头是一种常用的中药材,先秦时期即应用于巫药,有回阳救逆,补火助阳,散寒止痛的功效。很多寒湿痹症均使用乌头的炮制品附子组方治疗,部分地区也有自行采集乌头进行食用或泡酒的习惯,但历年来乌头碱中毒事件频发,有研究统计2010-2020年累计发病1889例,死亡率高达3.97%。发生乌头中毒的案例中有自行到药店购买附子煮粥的,有餐厅自行制作乌头药膳并宣扬其滋补作用的,也有案例为自行配制药酒服用的。且笔者查阅相关文献发现,直至2024年仍有自行服食乌头中毒的事件发生。这说明目前仍有很多人未充分认识到乌头毒性危害的严重性,不了解乌头的成分及特性。为了减少药害事故,保护大众人身安全,在此笔者简单介绍一下乌头的药效作用、成分、用量、使用注意事项及抢救措施,并请大家告诫身边亲友,不可自行随意服用乌头,避免悲剧发生。
乌头为毛茛科植物,医疗上较少生用,它的炮制品被称为附子,有盐附子、黑顺片、白附片、淡附片、炮附片等规格,乌头经炮制后毒性减小,使用起来更加安全。附子对于风湿、寒证、痹症等有很好的疗效。此外,乌头还有止痛的作用,口服外用均可用于痹症、风湿、神经痛、癌痛等各种疼痛的治疗。常有风湿痹痛,坐骨神经痛等病患采用乌头的水剂泡洗或外敷进行止痛。部分医者认为乌头在特定情况下有补命门火的作用,还有部分医者认为其有补肾虚的作用,但大多数医药古籍记载其性热有大毒,只认可其治疗作用,不做补益药使用。因此,把乌头作为食补药品服用是一种错误行为。

乌头毒性较大,在我国其生品被列入《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中的二十八种毒性药材之一,按照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一般炮制后使用,有文献记载个别情况进行外用泡洗或外敷治疗时,一般用量为外洗7-15g,热敷1-5g。
乌头的炮制品附子使用时也需严格控制用量并在使用时先煎,久煎,保证煎煮时间1小时以上,必要时煎煮2-3小时,以减少不良反应。《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附子的标准用量为3-15g,日常医疗一般严格遵守这一用量,个别病患需加大用量时应严格遵守医嘱并密切监测不良反应。部分医师参照古籍或古方有重用附子的习惯,但有研究表明历代附子最常用量不超过15克,与现代药典用量基本一致,大剂量应用附子仅用于急危重症的抢救治疗,且经方(狭义)中记载的附子入汤剂使用最大剂量为45g左右,分次服用,并有对附子毒性及使用禁忌说明的加注,可见历代医者对附子的使用都较谨慎,使用时会注意从小剂量开始并密切观察不同个体对附子的不良反应。现代医生也应遵循这一原则,深入了解古籍内涵,避免盲目或错误使用造成不必要的药害损伤。
乌头含有多种化学成分,其中生物碱类含量最大,是其药效的重要物质基础,也是其主要毒性成分。乌头中含量较大的生物碱是二萜生物碱,其中双酯型二萜生物碱包括乌头碱、新乌头碱和次乌头碱,是产生毒性的主要物质成分。双酯型二萜生物碱可对心血管系统、神经系统、生殖系统等多个系统及器官产生毒性作用,严重时会对人体造成永久性伤害甚至危及生命。摄入0.2mg纯乌头碱即可引起中毒反应,5mg乌头碱即可致人死亡。根据药典规定的乌头及附子中双酯型二萜生物碱含量为折算1克乌头含乌头碱0.5mg-1.7mg,1g附子含乌头碱不超过0.2mg,因此未经炮制的乌头几乎不能直接口服使用,且用量不超过3克,治疗过程中通常使用经过炮制更加安全的附子,其安全用量为不超过15g。双酯型二萜生物碱长时间水煎可水解为毒性较小的单酯型生物碱,因此使用乌头类中药时一定牢记先煎久煎,以保证用药安全。
乌头本身具有毒性,一些药物和食物与其同服可以增加毒性,增加不良反应或中毒的风险。中药配伍禁忌中有“十八反”、“十九畏”,相反的药物同用可能会增加毒副作用,相畏的药物同用可能会降低药效或产生毒副作用,半夏、瓜蒌、贝母、白蔹、白芨与乌头相反,川乌及草乌畏犀角,因此乌头及其制品不可与上述药物同时服用,以免增加中毒风险。
现代研究表明酒精可增加乌头碱在体内的浓度水平,从而增加乌头的毒性,乌头与酒精同服会使中毒几率大幅升高,服用乌头后应避免饮酒。因此,自行泡制乌头药酒服用是十分危险的行为,应该禁止,乌头药酒外用也应该在医生指导下进行。

除自行服用乌头中毒的情况外,诊疗过程中发生乌头碱中毒的案例也时有发生,且这些案例表明并不是只有超量使用才会引发不良反应,部分因为煎煮时间不够或患者体质差异引起的中毒症状也应引起注意。一般情况下乌头及其炮制品的中毒反应会出现在服用半小时后,长者1-2小时后,发现后应及时就医进行对症治疗,紧急情况在等待就医过程中可先行催吐,将胃内摄入的乌头类药物及时排出,避免吸收更多乌头碱成分对机体造成进一步损害。
乌头类药物的毒性不容忽视,许多血淋淋的案例告诉我们应对乌头类药物引起的药害引起重视,不可自行购买服用,更不可自行制作药膳或药酒赠送亲朋,应用乌头及其制品要在医师的指导下进行。部分中毒事件高发地区应加强宣传教育,必要时请相关管理部门有针对性的出台监管措施,对不当使用乌头或宣传乌头的食补作用的人员、机构进行查处,以保障人民健康,避免不必要的悲剧发生。

王益红,汉族,硕士研究生,2010年毕业于河北医科大学中药学系,2010年至今工作于中国藏学研究中心北京藏医院。先后从事过制剂生产、药房窗口调剂、药房管理、科研等多个岗位的工作,取得执业中药师、执业西药师,主管中药师、主管西药师等资质,对于医院药学有较深入的了解,且对藏医药等民族医药的基本情况有一定了解,研究领域为医院药学、民族医药学、中药药理学等,并曾发表相关文章。
来源: 科普健康教育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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