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
根据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公安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调整汽车报废标准若干规定的通知》和公安部《关于实施<关于调车辆报废标准若干规定的通知>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精神,1997年制定的汽车报废标准中,非营运载客汽车和旅游载客汽车的使用年限及办理延缓报废的标准有所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