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14日,英国伦敦格伦费尔高层公寓发生火灾,导致72人死亡,成为英国自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最严重的住宅火灾事故。



两年多过去了,死难者家属和幸存者依然没从火灾的阴影中走出来,他们悼念死者,希望知道谁该为如此多人的死亡承担责任,人们的情绪还没有平息下来。


热心的人士也到处寻访知情人,希望找到答案,然至今未果。



在这样的背景下,格伦费尔大厦火灾调查委员会主席马丁库尔比瓦爵士于2019年10月30日发布了格伦费尔大厦火灾第一阶段报告。


这份报告回答了大家的问题:责任在伦敦消防总队,但这个结论显然有失公允


无可否认,伦敦消防总队对这场火灾的特大伤亡负有责任,首先是其下达了“留在原地”的指令,直到大火烧了2小时后才撤销,许多人错失逃生良机,命丧火场。


必须指出的是,“留在原地”的指令不是伦敦消防总队在接到火灾报警后的临时决定,而是英国指导高层住宅居民在火灾发生时一贯的求生指导方针。写有“留在原地”的告诫牌在格伦费尔大厦门前竖了许多年了。


劝告高层住宅居民在发生火灾时“留在原地”的不只是伦敦,美国纽约等大都市在许多年里也同样如此。


那么,为什么纽约这么做没带来恶果?


有两个原因。


一是美国高层建筑的绝大部分外墙保温层符合美国消防协会1998年颁布的NFPA285《含有可燃成分非承重外墙组件火焰蔓延特性评价的火试方法》的要求,一旦着火不会往上蔓延,因此基本上没有外墙大规模着火的情况。


二是美国高层建筑的消防设施的标准远高于英国,自卫能力很强,建筑物内部极少发生大火,在这样的情况下,居民留在原地的危险性较小。

因此,“留在原地”是高层建筑发生火灾时可供居民选择的求生方法之一,问题是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使用。


格伦费尔大厦本身消防自卫能力弱,在2016年的大修中,不仅没对原有的消防设施升级改造,甚至都没有进行维修,而且还在1—4层加装了可燃的外墙保温层。


这保温层恰恰与楼上各层的可燃遮雨棚构成潜在的火焰垂直蔓延通道。


恰恰是4层靠墙的冰箱起火,造成厨房火灾,引燃了外墙保温层的可燃材料,就酿成大火。


伦敦消防总队的错误,在于没认识到高层建筑外墙用可燃材料组装的保温层一旦起火,会造成大楼通体燃烧,火焰会侵入建筑物内,严重威胁楼内人员的生命安全,而消防队有无法从建筑物外部救援。这与没这种保温层的高层建筑有很大的不同。


因此,在格伦费尔大厦加装了外墙可燃保温层后,居民在发生火灾时的求生策略必须改变:从“留在原地”改为“立即疏散逃生”


在格伦费尔大厦发生火灾前,中国上海胶州路2010年的高层公寓火灾、迪拜2015年的火炬大厦火灾以及世界其他地方外墙有可燃保温层高层建筑的火灾都验证了在这种火灾中居民及时疏散逃生的必要性。


伦敦消防总队没从国外的案例汲取经验教训,依然指导全市600余栋这类建筑物内的人员,在发生火灾时留守求生,固然有责任。


但是,负责制订消防政策,并每年都要派员对地方消防进行督察指导的英国内务部消防局难道没有责任吗?


同在伦敦,督察人员难道从来没看到过高层住宅门口那些“留在原地”的告诫牌?


相比在第一线从事具体消防工作的伦敦消防总队指战员,他们不是更应该从国外的火灾案例中汲取教训,修改这类建筑物发生火灾时居民的求生策略,指导地方消防部门吗?


在这个问题上,英国内务部消防局至少应该受到与伦敦消防总队同样的指责,为什么报告中只字未提?


报告中对伦敦消防总队的另一项指责是总队缺乏对外墙起火的消防培训,没更好地应对格伦费尔大厦的火灾。



消防队伍的训练和灭火研究,属于英国内务部消防局一处的职责。


对于高层建筑外墙可燃保温层火灾的扑救研究和训练,理应由内务部消防局提出立项,责成英国消防学院对地方消防官员进行训练。地方消防部门则对低级官员和消防队员进行训练。


内务部消防局在这方面尽责了吗?为什么报告中也只字未提?


至于报告中对999报警电话打爆的指责,没多大意义。


火灾发生后,消防部门接到一次报警与接到一万次报警,对灭火救援工作没多大的差别,因为在接到第一次报警后的5分钟,消防车已赶到火场。


如果说在上述两个问题上作为决策部门的内务部消防局和作为执行部门的伦敦消防总队都有责任,那么由于法规上的问题对格伦费尔大厦火灾造成的不利后果应该由内务部消防局承担了。



为高层建筑加装外墙保温层是二十多年前为节能减排而在全世界兴起的。采用可燃材料制作保温层组件,不仅成本远低于采用阻燃和不燃材料的,而且安装容易得多。


于是大量用可燃材料制作的保温材料就被世界各国安装到高层建筑的外墙上。


美国在可燃材料开始大量应用时就意识到这样做带来的火灾隐患,各州通过采用NFPA215作为法规,很好地解决了这个问题。


内务部消防局作为英国制订消防法规的部门,如果参照美国的标准,在2016年之前修改英国的相应规范,格伦费尔大厦在那年大修时就不会在一至四层的外墙合规地加装可燃的保温层,从而使2017年的大火得以避免。


这个问题,在长篇大论的第一阶段报告中难道不值一提吗?


英国高层建筑的消防设施在标准上同样存在诸多问题。英国的有关标准过于注重防火分隔,倚重防火门,从而在其他方面存在种种不足。



报告中提到,大厦的疏散楼梯宽度合规,不影响居民疏散逃生。为什么它不提疏散楼梯只有一部,而且不是防烟楼梯,这在美国和中国的有关规范是不允许的。


正是疏散楼梯数量不足,而且某些防火门失守,烟气侵入楼梯间,影响居民安全逃生,为什么报告中没有正视这么大的问题?




另外,报告中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保护作用含糊其辞。


格伦费尔大厦没有配备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无数案例和统计数据已经证明这种系统在发生火灾时对生命的保护作用。


美国早就规定这类高层住宅需要配备这种系统,英国也规定从2007年起新建的这类高层住宅要配备这种系统。


如果英国规定这种安装对于加装了可燃外墙保温层的高层住宅有追溯要求,使格伦费尔大厦在大修时安装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那么发生火灾时会有许多人幸免于难。这种情况也是报告应该在反思后提出的。


高层建筑从19世纪中叶开始出现于美国芝加哥,上世纪50年代开始在全世界普及。近30年来,一系列全新结构的出现以及电子计算机和先进技术的应用,进一步促进了高层、超高层建筑的大量兴建。


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是随着高层建筑大量出现,人类必须面对并解决的新问题。



例如1980年11月21日,美国拉斯维加斯市23层高的米高梅大饭店发生火灾,造成85人丧生,600多人受伤。美国事后采取了以修订规范标准等种种措施,收到很好的效果。


在这次火灾之后,拉斯维加斯市又发生过几百起高层宾馆火灾,但得益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完善有效的建筑消防设施,再未发生亡人火灾。


世界各国高层建筑消防和生命安全水平的不断提高,无不在一次次火灾发生后,通过修订有关规范标准,强有力地贯彻,改进防灾策略而实现的。这些措施的依据,是火灾发生后全面、客观、公正和详细的火灾调查。


格伦费尔大厦火灾第一阶段报告显然有为平息舆情让伦敦消防总队当替罪羊之嫌,看了令人失望。


真希望第二阶段的报告能对这次火灾暴露的种种问题有客观的评价,对各方面应承担的责任有公正的说法。为英国修订有关规范标准提供依据,为避免高层建筑火灾群死群伤做出贡献,这才是对遇难者最好的慰藉。


END


文|范强强


这份报告出炉,英国伦敦消防总队成了最大的背锅侠

图文简介

2017年6月14日,英国伦敦格伦费尔高层公寓发生火灾,导致72人死亡,成为英国自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最严重的住宅火灾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