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为什么只有三天,要是五天或者七天该有多好。”这样的想法,我想大家脑海中都有过,甚至做梦时都曾想过。若对大家做一个关于“节假日放几天更合适”的调查,我想天数可能只会多,不会少。我们知道1912年开始采用公元纪年,但那时候也放假吗?
民国初:北洋政府时期
元旦:中文释义新年伊始,或者是一年的开端,在我国古代的传统中(未采用阳历纪年时),原是用以代表“春节”。而随着阳历的使用,元旦才用作指代阳历1月1日,我们阴历一月一日则是我们真正的春节。
1912年元旦南京临时政府成立,临时大总统孙中山发布通告,中华民国改用阳历,“以黄帝纪元四千六百九年十一月三日,为中华民国元旦”。自此,元旦因其为民国开国纪念日,遂成为重要节日。
既然已成既定放假条例,同时又深得当时统治者喜爱。在北洋政府时期便得到沿用,阳历年初放假三天,后成为惯例,“以示休息”,不仅“军政各机关均停止办公三天”,“司法机关亦于元旦日起停理诉讼三日”。
民国末:国民政府时期
国民党奠都南京之后,极力推行阳历,以取代阴历,开展了所谓的“推行国历”运动。但是,推行国历以来,民间泥于旧习,效果并不显著。国民党高层意识到,须进行大规模的提倡宣传,才能转变数千年来之民间旧俗。为此,增加阳历元旦的放假天数等手段也就应运而生。1930年12月,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发布皓电,称“为提倡国历,转移人民习尚”起见,“国历新年应改为休业五天,即十二月三十一日起至一月四日止”。据此,国民政府行政院通告全国各机关,新年放假五日。而到1933年,国民政府则通令各界,元旦休假改为三天。
此后元旦,也基本保持三天休假的制度。
本文由清华大学博士、副教授 中国科学技术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梁正 进行科学性把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