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

  正确的儿童观,一般认为最重要的是尊重、发展儿童的独立自主性,并承认其发展的可能性,使之成为独立的人格,成为能动的主体去认识和变革自然和社会,同时也获得自我认识和自我教育能力的发展。△儿童观不正确,对儿童的教育就必然会出现种种问题。

  主要涉及儿童的特点、儿童的地位与权利、儿童期的意义、儿童的特质和能力、儿童生长发展的形式与原因以及儿童教育等问题。一个时代(或社会)对于这些问题的看法或观念的总和即为该时代(或社会)的儿童观。它主要包括儿童发展观、儿童教育观两大方面。儿童观的形成受社会政治、经济、传统文化思想、科技发展水平以及人自身认识水平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它通过社会舆论、社会风俗习惯等深刻地存在于民众的意识中,而由思想家、教育家、心理学家等提出的各种儿童发展与教育理论, 则是儿童观在理论上的表现形式,是整个社会或时代儿童观的集中反映。在欧洲中世纪社会里,儿童被视为父母的隶属品,并被认为生来俱恶,因此鞭笞、体罚儿童被视为合理合法。文艺复兴后人文主义的兴起, 才使人们从儿童自然本性来看待儿童, 但仍然是从抽象的人性出发肯定儿童的权利与要求, 把儿童看成是雏形的成人的观点仍占统治地位。20世纪以来, 随着对儿童研究的深入, 人们才开始真正了解儿童所具有的特点、儿童发展的潜能等,早期教育开始受到重视。在我国,长期以来,由于封建思想的影响,儿童被视为家庭和家族的隶属品,成了父母的私有财产,丧失了独立自主的人格,与其抚养人只是一种依附关系。正是由于这种封建宗法思想的影响,当前我国儿童教育中存在很多问题和畸形现象。因此,应尽快消除封建落后的儿童观,宣传科学现代的儿童观。

  意义

  对儿童的认识与人类对自身的认识一样久远,一样来自于人类自身的需要。儿童具有超越文化和时代的意义,儿童是未被社会污染或较少受污染的纯洁的人,西方文化中孩子的天使形象和中国文化中对孩子“童心”、“天真无邪”的描述,都表现了对儿童纯洁性的想象与向往;所有的人都曾经是儿童,孩童世界是成年人心灵的故乡;儿童作为延续人类生命的载体,是人们慈爱的对象,也是人类生命力和未来希望的象1

  儿童观现状

  本世纪40、50年代以来,随着人权意识的昂扬和许多关心儿童问题的人士的不懈努力, 国际社会开始普遍重视保护儿童的基本权益。1959年11月20日通过的《儿童权利宣言》,肯定儿童和成人一样,应当得到人的尊严和尊重,享有生存、生活和学习的权利,成年人和社会应当保障儿童的这些权利。这种人本位的儿童观,要求保护儿童的生命与健康,为他们提供基本的营养、居住、娱乐和医疗的条件,教育机会均等,使每一个孩子都能受到提高其一般教养的良好教育,获得体、智、德、美各方面的和谐发展;儿童是学习的主体,教育者和儿童在人格上是平等的, 教育者虽然受社会委托向儿童进行教育,但是必须尊重儿童的人格、意愿和兴趣,不得任意处置儿童;保护儿童免受任何形式的虐待、歧视和剥削。这些要求构成了当代民主化儿童观的基本内容。1989年通过的《儿童权利公约》,为儿童的保护和福利订立了一套全面的国际法律准则。这一《公约》要求保护儿童免遭忽视、虐待和剥削, 肯定儿童拥有基本人权,包括生命、发展和充分参与社会、文化、教育生活以及他们个人成长与福利所必需的其他活动的权利,各国政府和社会必须保护儿童的权利。1990年,联合国在美国召开了世界儿童问题首脑会议,提出了90年代的新儿童观——一切为了儿童, 确认在儿童问题上的进步应成为国家全面发展的一个主要目标。

  相关名言

  1. 世间的大人们.你们是由儿童变成的,你们的童心不曾完全泯灭。你们应该时时召回自己的童心,亲自去看看儿童的世界,不要误解他们。摧残他们的美丽与幸福,而硬拉他们到这枯燥苦闷的大人的世界里来。

  ——丰子恺

  2.人性既然是发展的,就没有天生的“愚”和天生的“智”,其实即使是天才。在生下来的时候的第一声啼哭,也和正常的儿童一样,绝不会是一首好诗。

  ——鲁迅

  3.在万物的秩序中,人类有他的地位:在人生的秩序中,童年有他的地位:应把成人看作成人,把孩子看作孩子。

  ——卢梭

  4. 我们教育的人,不管他是个多么“没有希望”和“不可救药”的钉子学生,他的心灵里也总有点滴的优点。

  ——苏霍姆林斯基

本文由四川传媒学院教授郑高鹏进行科学性把关

儿童观

图文简介

儿童具有超越文化和时代的意义,儿童是未被社会污染或较少受污染的纯洁的人,西方文化中孩子的天使形象和中国文化中对孩子“童心”、“天真无邪”的描述,都表现了对儿童纯洁性的想象与向往。这种人本位的儿童观,要求保护儿童的生命与健康,为他们提供基本的营养、居住、娱乐和医疗的条件,教育机会均等,使每一个孩子都能受到提高其一般教养的良好教育,获得体、智、德、美各方面的和谐发展.这一《公约》要求保护儿童免遭忽视、虐待和剥削,肯定儿童拥有基本人权,包括生命、发展和充分参与社会、文化、教育生活以及他们个人成长与福利所必需的其他活动的权利,各国政府和社会必须保护儿童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