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免疫程序的制定
所谓免疫程序,就是对某一种动物根据其常发的各种动物疫病的性质、流行病学、母源抗体水平、有关疫(菌)苗首次接种的要求以及免疫期长短等,制定的动物从出生到成年或屠宰全过程中各种疫(菌)苗的首免日龄或月龄、复免的次数和接种时期等配套接种程序。
免疫程序应根据本场(户)周围疫情实际情况,结合疫(菌)苗的性能进行制定。制定免疫程序前应首先对本地区近几年来动物曾发生过的动物疫病流行情况进行调查了解,然后有针对性地拟订年度预防接种计划、确定免疫制剂的种类和接种时间,按所制定的免疫程序进行免疫接种。因此免疫程序不是绝对固定的。
2、使用疫(菌)苗时应注意什么
(1)接种疫(菌)苗前,应对当地动物疫病的发生和流行情况有所了解,针对流行情况拟订本场(户)每年的预防接种计划,制定符合实际的免疫程序。
(2)预防接种前应了解当地((场、户)有无疫情。有疫情时,应对尚未发病的动物进行紧急免疫接种。如无疫情,则按原计划进行定期预防接种。瘦弱、有慢性病、怀孕后期或饲养管理不良的动物不宜接种。
(3)使用疫苗前要看清疫苗是否为国家批准生产的疫苗及疫苗的生产日期和失效日期,了解储运的方法及时间,凡疫苗瓶子有裂纹、瓶塞松动,以及色泽、物理性状等与说明书不一致的药品不能使用。各种疫(菌)苗保存和运输的温度均应遵照说明书的要求,严防日晒和高温,特别是冻干苗,要求低温保存;氢氧化铝、生理盐水等稀释液及油乳剂苗不能冻结,否则会失去效力。
(4)要仔细阅读疫苗使用说明书,检查说明书与瓶签是否相符,明确疫苗瓶内装量、稀释液、稀释度、每头(只)剂量、使用方法及有关注意事项。使用疫苗时应登记疫苗批号,注射的日期及动物数,并保存同批样品两瓶。使用中如发生严重反应或死亡,怀疑药品有问题时,应和有关生物制品企业联系。
(5)注射疫苗时所用的物品均应严格消毒,每头动物必须换用一个新针头注射,严禁一个针头连续注射几个或若干头动物。
(6)接种弱毒疫(菌)苗前1周和注射后10天,不得饲喂或注射任何抗菌类药物。液体疫苗使用前应充分摇匀,每次吸苗前再充分摇匀。冻干疫苗加稀释液后充分振摇,待全部溶解方可使用。
(7)有的疫苗能引起过敏反应,若发生严重过敏反应时,应立即以肾上腺素等药物脱敏,以免引起死亡。活疫苗作饮水免疫时,不得使用含氧等消毒剂的水,忌用对微生物活性有危害的容器作饮水免疫。
(8)疫苗接种工作结束后应立即用清水洗手并消毒,剩余药液及疫苗瓶应以燃烧或煮沸等方法消毒处理,不能随处乱扔。接种疫苗期间应严格控制环境卫生,因为接种后一般需5~7天(油苗需15天左右)才能产生抗体,此期间环境不清洁可能造成尚未完全产生免疫力之前感染强毒而导致免疫失败。
编辑:孙苑琪
审核专家:山西省农科院畜牧研究兽医所研究员 詹丽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