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址原则
第一,场址应符合鸡群的生物学特点和行为习性的要求。第二,应符合鸡场的防疫措施(如全进全出、区域隔离等)。第三,应坚持农牧结合、种养平衡的原则,根据本场区土地对禽粪便的消纳能力,配建具有相应加工处理能力的粪便、污水处理设施或处理机制,以符合国家或区域对污染物排放达标的要求(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二、选址要求
1.地形地貌
养鸡场的场地应为地势高燥而平坦且有一定的坡度、向阳、通风、排水良好,有利于鸡场内、外环境的控制。选址时还应注意当地的气候变化条件,不能建在昼夜温差过大的地区。
2.地理和交通
鸡场宜建在城郊,离大城市20~50千米,离居民点和其他家禽场15千米。距离种鸡场2千米以上,且附近无居民点、集市、畜牧场、屠宰场、水泥厂、钢铁厂、化工厂等,这样的场地既安静又卫生。应远离铁路不少于2千米,一般要求距主要公路500米以上、次要公路100~300米以上,但应交通方便、接近公路,自修公路能直达场内,以便运输原料和产品。
3.土壤和水源
鸡场的土壤以砂壤和壤土为宜,这样的土壤排水性能良好,隔热,不利于病原菌的繁殖,符合鸡场的卫生要求。鸡场要求水源充足,水质良好,水源中不能含有病菌和毒物,无异味,清彻透明,符合饮用水标准,最好是城市供给的自来水。水的pH不能过酸或过碱,即pH不能低于4.6,不能高于8.2,最适宜的范围为6.5~7.5。硝酸盐不能超过45毫升/升,硫酸盐不能超过250毫升/升。尤其是水中最易存在的大肠杆菌含量不能超标。水质应符合NY 5027无公害食品、畜禽饮用水标准。
4.电源
鸡场中要求24小时供电,因此较大型的鸡场必须具备备用电源,如双线路供电或发电机等。
编辑:贾永霞
审核专家:山西省养殖技术试验基地生产部长 左珍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