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配合饲料和使用配合饲料时,以下几方面的问题应引起注意。
1.应考虑饲料配方的科学性和营养性。根据饲料原料的营养成分含量、畜禽等不同动物的营养需要及饲养标准,在满足动物对能量需要的基础上确定蛋白质、氨基酸、维生素、微量元素等的需要。在配合饲料中能量与蛋白质、能量与氨基酸的比例要适宜。注意调整饲料中钙、磷的比例、青粗饲料的比例、原料中粗纤维的含量及有毒物的限量等。
2.注意配合饲料原料的选用。应立足于本地的饲料资源,因地制宜,尽量选择那些营养丰富、价格低廉、适口性好、易消化、来源产泛的饲料原料。注意饲料原料品种多样化,各种营养成分之间的协同或拮抗作用。
3.适当调整饲料的营养水平。根据畜禽等动物的体况、季节、气候、应激等方面的情况,在原有标准基础上,适当调整饲料的营养水平、尤其是敏感成分如氨基酸、维生素等,要保证安全系数在一定的范围内、 以满足动物对不同条件的需要。
4.配合饲料的体积应适宜。因为配合饲料的容积过大,畜禽等动物难以食完,则保证不了营养需要,相反若饲料容积过小,畜、禽等动物缺乏饱腹感,同样发挥不了其最佳的生产效果。所以,应根据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使役畜、公畜、家禽(尤其是肉禽)的配合饲料具有体积小、浓度高的特点,而反刍动物、猪等在满足其营养需要的基础上,配合饲料的体积要相对较大,使其有饱腹感。一般以干物质的数量作为衡量饲料容积的指标。按100千克体重计算各种家畜每日需要的干物质量,猪2.5~4.5千克、奶牛2.5~3.5千克。
5.保证原料质量。配合饲料的原料要选用新鲜、无发霉变质的饲料,质地良好,未受农药及其他有害物质的污染和混杂。对一些本身固有的含毒饲料应注意控制其用量,以限制在畜禽等动物能耐受的范围内,同时不能响畜产品的卫生指标。配合饲料中的水分不得超过14%,以防发霉变质。其中不能有沙门氏杆菌、重金属的含量也应低于规定的含量。
总之,在使用配合饲料时,要根据畜禽自身的条件和需要、选用适合的配合饲料,我国目前所生产的饲料中很多还只是混合饲料、达不到配合饲料的质量要求,因此、饲喂这种饲料时就不可搭配过多的青饲料,否则会降低配合饲料的营养成分浓度,满足不了畜禽等动物的营养需求。同时,要严格遵守配合饲料生产厂家使用说明书上的规定、在有效期内食用,并不得随意变更使用剂量。
编辑:柳晓林
审核专家:山西省农业厅高级畜牧师 路建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