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清朝政治稳定,经济发展,天津逐渐成为北方的重要都会,城区人口不断增长,面积不断扩大。
康熙年间,在城市发展过程中,火灾也不断增多。康熙初年(1662-1664年),天津贡生武廷豫创立了国内第一个民办消防机构——同善会。
救火会购置号衣、灭火器据等费用,大多由城内绅商铺户捐资。平时,救火会会勇各操己业,发生火灾后,闻警立即奔赴火场施救。救火之后,可分到一些赏金。
河北省当年是清朝的直隶省,城市发展也比较快,那里的民办消防机构创立与天津差不多,一般称为水会。河北省的民间消防机构建立得比较普遍,一个不太大的县城建立了25个水会。
其他地方的民办消防机构也纷纷建立,有称水居、龙局、救火社等的,性质差不多。
上海于1843年被开辟为通商口岸,逐渐成为我国最大的商绅。
华界的绅商屏幕为了自保自救,纷纷按路段、行业等为单位,组织救火社,仅南市地区就有39个。
这些救火社各自为政,闻警赶到火场时,互争水源,抢占阵地,经常发生冲突。
民间自发形成的消防机构亟需联合起来,统一管理,这已成为社会发展的需要。
联合会成立后,筹集白银7200余两,兴建了一座当时上海建筑物中最高的警钟,派人昼夜轮流瞭望。
各区救火会在本区适中地点建立总会龙所。发生火灾后,本区各救火会一律前往扑救,其他区的总汇龙所也派员赶到现场,以酌情确定是否增援。
联合会的成立,显著提高了上海华界救火的效率。在上海市消防警察队建立之前,救火联合会完全担负起华界火灾扑救任务。
此后,南京、苏州等地也相继成立了救火联合会一类的组织。
苏州救火联合会的成立,是苏州消防史上的一件大事。他改变了各龙社间各自为政,互不统辖的局面,对统一苏城各民间救火力量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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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范强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