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悉的朋友们都知道,我们一直跟大家强调:购物时,一定要看产品包装说明上的小字部分,越是小的字,越不能忽视。
为什么?
因为越是小的字,越是厂家不愿意让你看到,而又不得不写的内容。相反,越是大的字,越是厂家想让你看到,想让你为此买单的内容。
现在,总局终于先在某个争议倍出的行业出手了。
昨天,总局发布了《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和《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与保健功能目录管理办法》。
其中《警示用语指南》里对警示用语(也就是之前厂家总是小字标识的部分),做出了详细的强制规定:
1、警示用语区位于最小销售包装包装物(容器)的主要展示版面
2、所占面积不应小于其所在面的 20%
3、警示用语区内文字与警示用语区背景有明显色差
4、警示用语使用黑体字印刷
5、警示文字: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
6、当主要展示版面的表面积大于或等于 100 平方厘米时,字体高度不小于 6.0 毫米。当主要展示版面的表面积小于 100 平方厘米时,警示用语字体最小高度按照上述规定等比例变化
7、保健食品经营者在经营保健食品的场所、网络平台等显要位置标注“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等消费提示信息,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
咦?好像看着很眼熟啊?没错,4 月份的时候,我们就在杭州某大型商超看到过这一幕:
这个《警示用语指南》从 2020 年 1 月 1 日开始实施。同期颁布的《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与保健功能目录管理办法》,从 2019 年 10 月 1 日起实施。
好了,我们看看在实施之前,商家们现在是怎么做的?
等到明年之后,这样的标识就是违规的了。
说实话,保健食品是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食品。没错,它是一种食品。然而国外并没有这一类别。虽然有类似的产品,比如日本的功能食品,美国的膳食补充剂,澳洲的补充药物等。但是跟“保健食品”这个名字比国外的这些名称都弱爆了。“保健”这两个字,听起来就很养生,很接地气。
虽然保健食品不叫药品,但也挡不住它在药店,和药品同享货架,甚至比很多药品摆的还 C 位。关键在某些“不正经”药店里,它还能刷社保。这操作这待遇,国外的补充剂能比吗?
保健食品的宣传就更不用说了。恐怕除了起死回生,没有商家不敢宣传的功效。
虽然保健品的骗局被不断报道,但整个行业反而发展的越来越大,在过去十年增长了七八倍。这个增速可是让很多行业都望尘莫及。
老百姓对于营养与健康的追求,是与日俱增的。但对于疾病,保健食品始终不该是首要的选择。得了病不看医生,却被推荐吃保健品;去药店卖药店员却只愿意给拿保健品。至于哪种更适合消费者,却没人愿意说。
对于保健品行业的鱼龙混杂,2019 年可能是才是真正的破局之年。
在奔走相告的时候,我们不禁在想:现在总局是规定了保健食品这个行业,如果总局能把这类要求推而广之,那该多好啊。因为类似的例子,生活中并不少见。
我举两个典型例子吧:
1、一晚一度电的空调
实际上,重点部分在于红色圈出的地方,这些小字的大致意思是,数据在某某条件下得出。而这个某某条件,自然和你夏天晚上家里的条件,相去甚远。
当时这个事情在媒体上炒得很热闹,大伙有兴趣可以自行搜索吃瓜。
2、能去农残的果蔬清洗机
看划线小字部分。实际上,去除果蔬农残的数据,只基于乐果和氧化乐果。而这两种算是比较容易去除的农残。更何况,商家也不会告诉你,实验过程中,用的是西红柿啊还是花椰菜(想想这俩果蔬的表面平滑度差别。
老魏想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