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战略导弹,还是战术导弹,人们最关心的莫过于三点:能打多远?威力有多大?打得准吗?而这三点,恰恰是地地弹道导弹的三大战术指标。
我们首先看一下,什么是导弹的射程。
导弹射程是导弹发射点到弹着点(或爆心投影点)之间的直线或大地线距离。每种型号的导弹,都有一个最大射程和最小射程。最小射程以内的地域就是导弹打不着的射击死区。显然,最大射程对于导弹来说,更具有实战意义。人们在导弹性能参数上见到的射程往往也是最大射程。最大、最小射程统称为该型号导弹的有效射程范围。有效射程范围不可太大,也不可太小。因为对某一型号导弹而言,该范围小,则火力机动范围小,攻击目标的范围和导弹机动作战的范围及导弹部署范围均受限制;该范围大,火力机动范围大,但导弹的使用经济效益差。
迄今为止,射程最远的是美国的洲际导弹“大力神”Ⅱ,射程15 000千米。该弹使用可贮存液体推进剂(四氧化二氮和混肼-50),1963年开始服役,1987年全部退役,前后服役长达20余年,是美国战略核武器中服役期最长的导弹。美国在20多年中始终保持部署54枚这种导弹,用其大威力(1 000万吨)氢弹头对准原苏联50多个大城市及经济交通枢纽,以平衡原苏联大量大威力液体战略导弹的威慑。
很有意思的是,美国对导弹射程极为敏感。尽管美国所拥有的导弹射程可覆盖全球,但它却很难容忍别国,尤其是靠近它的国家,拥有能打击其本土的导弹。1962年古巴危机就是一个极好的佐证,当赫鲁晓夫把射程为1 900千米的地地导弹SS-4(核弹头当量100万吨)运往古巴时,美国如芒刺背,坐立不安,不惜以挑起核战争来威胁。事情最终是以SS-4的全部撤回,才结束了这场差点导致核大战的危机。当前,美国在全球范围内,严格禁止各国射程超过300千米的导弹出口,否则动不动就“制裁”;对不听其招呼坚持自行研制发展中、远程导弹的国家则千方百计压制。
这里,有必要对地地导弹的分类做一些说明。在导弹分类中,按射程远近一般分为四类:近程导弹射程1 000千米以内,中程导弹射程1 000~3 000千米,远程导弹3 000~8 000千米,洲际导弹射程8 000千米以上。但各国在实际操作中又不尽相同,例如美、苏在限制战略武器会谈中规定:中程导弹射程为1 100~2 700千米,中、远程导弹射程为2 700~5 500千米,洲际导弹射程为5 500米以上。而在世界权威性的英国《简氏防务年鉴》中,却常常这样划分:近程导弹射程500千米(不含500千米),中、远程导弹射程500~5 000千米,洲际导弹射程5 000千米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