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对全面开启法治军队建设,提升国防和军队法治化水平,具有重大而又深远的意义。
抓早抓小,打好依法治从严管的主动仗
“抓早抓小”,就是抓工作要有预见性、提前量,从细节抓起、从苗头抓起。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只有从军人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和部队的一日生活、值班执勤抓起,通过严格正规的训练管理和日常养成,才能进一步规范官兵依法履职、照章办事、部队严格按条令运转的习惯;通过潜移默化的锻造,培养军人令行禁止、英勇果敢和部队闻令而动、雷厉风行的作风。部队管理任务繁重、日常管理工作千头万绪,一些潜在的隐患和隐形的漏洞无时不在、无处不有。为此,部队管理工作必须站在政治建军、改革强军、依法治军的战略高度,未雨绸缪、统揽全局、开拓进取,把一些看似不起眼的细节、苗头和隐患,通过配套成型的法规制度、严格有效的责任追究消除在萌芽状态。
沙粒虽小伤人眼,小雨不停会成灾。许多重大事故、案件的发生,都是一些小问题引起的。小漏不堵毁大堤,小病不治成大患。如果管理者平时多一些警醒,单位就会少出或者不出问题。一些事故案件的发生,看似偶然、实则必然,都是个别领导平时疏于管理和思想麻痹导致的恶性后果。血的教训警示我们,要避免事故案件的发生,平时必须想细、抓紧、管严,才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落实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才不会成为一句空话。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各级领导无论处在什么岗位、担任什么职务,都必须以强烈的事业心、高度的责任感、严谨的作风,尽早发现工作中带苗头性、倾向性和敏感性的问题,不断加大隐患排查力度,提高科学预防措施,切实把依法治军、从严治军要求落到实处。只有纠错于起始,才能避免小毛病变成大问题,一般问题变成特大事故。推进单位的全面发展,确保部队的安全稳定,与其等问题严重时再抓,不如抓早抓小,及时排除事故隐患、消除盲区死角、抓好制度落实。对少数领导干部或个别单位出现的作风松散、纪律松弛、管理松懈等问题,要有见困难就上、见问题就抓的胆识,以舍我其谁的责任感打好依法治、从严管的主动仗。
抓常抓长,保持依法治从严管的紧适度
“抓常抓长”,就是要着眼未来、放眼长远,经常抓、抓经常,一刻也不能放松。保持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紧适度,就是抓制度张弛有度,坚持用科学的方法、正确的手段、严格的纪律管理部队,始终把提升战斗力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决防止和杜绝集中抓的时候雷霆万钧,平时管的时候放任自流,更不允许发生“心血来潮突击抓、领导一走锅台冷”的现象。对工作中遇到的各种矛盾问题,要做到早发现、早处理、早解决,对可能发生的事故苗头,要提前预测、缜密分析、科学评估;对反复发生的问题,要加强观察、主动防范、持久用力。通过抓常抓长,确保部队依法治、从严管的工作力度不减、精力不散、标准不降,永远保持工作的连续性。
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有时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主要是个别领导的思想观念存在偏差,致使抓常抓长的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落实。在履行职责上,部门之间该谁抓、谁该抓不清楚,存在着职责模糊、相互扯皮的现象。有的能力素质跟不上,畏首畏尾、想抓不会抓;有的怕得罪人,有畏难情绪,想抓不敢抓;有的自身发展受限,工作缺乏动力,能抓不愿抓。在工作开展上,缺乏锲而不舍的精神和一抓到底的韧劲,经常是紧一阵、松一阵,想起来抓一抓,懒惰起来不闻不问、任其发展。在制度的落实上,基本上是规章挂在墙上,计划写在纸上,落实停留在嘴上,只闻雷声不见下雨。在执行纪律方面,对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不能从严治理、严明奖惩,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失之于情,在管人管事上缺乏一种狠劲和韧劲。
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是一个日积月累的过程,旧的问题解决了,新的问题又会产生,阶段性的问题解决了,长期性的问题依然存在,这就决定了工作的开展不可能一蹴而就、一劳永逸,必须认识到问题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各项法规制度是治军带兵规律的科学总结,必须认真学习、严格遵循,对有章不循、有法不依的单位和个人,不论出于什么动机和目的,一定要依据条令法规严肃处理。对那种怕得罪人不想严、表率作用不好不敢严、事业心不强不愿严的管理者,一定要列出负面清单、进行责任追究。依法治军、从严治军贵在经常,也难在经常。坚决防止突击式、运动式和堵漏式的管理,认真处理好集中整治与注重经常、治标与治本的关系,通过反复抓、抓反复,长期抓、抓长期的方式,切实把依法治军、从严治军作为事关实现强军目标的奠基工程,全面打基础,反复抓落实,不断推动军队建设向更高层次发展。
抓细抓实,确保依法治从严管的有效性
天下大事,必作于细。一定要以“钉钉子”的精神抓好工作落实,扭住关键、精准发力,敢于啃硬骨头,盯着抓、反复抓,直到抓出成效。抓细就是通过抓具体、抓精准、抓到位,盯住问题的症结点和关键点出实招,在每一个细节处严格标准、严格程序,认认真真把工作做细、做实、做到位;抓实就是措施要实、职责要实、手段要实,环环相扣、层层递进,深入持久地抓好工作落实。没有行动,再美好的蓝图都是空中楼阁;没有行动,目标再远大也是镜中花水中月;没有行动,制度再完善也形同虚设。发扬“钉钉子”的精神,把全部心思用到谋改革促发展上来,把主要精力用到苦干实干中来,以奋发有为的精神和持之以恒的决心,干出经得起实践和群众检验的业绩来。
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是一项复杂性、系统性、连续性很强的工作,每一项要求、内容的落实,都要靠实实在在的工作来完成,容不得半点马虎。只有做到心无旁骛、聚精会神,抓住重大事、抓牢关节点、抓好责任人,才能在纷繁复杂的事务面前保持清醒头脑、理清工作思路、搞好总体协调。当前,部队法规制度比较健全,但缺少执行力。有的片面认为按法规制度抓太呆板、没有创新、缺乏活力,显示不出自己的能力水平,总是喜欢搞一些法规制度之外的“土政策”“土规定”;有的抓管理重形式轻内容,热衷于搞亮点工程、轰动效应、短期行为;有的重口号轻措施,落实起来雷声大雨点小,没有实际效果;有的重领导轻群众,汇报工作报喜藏忧、掩盖矛盾、回避问题,不怕群众不满意、就怕领导不注意;更有甚者,练为看、演为看,以不打仗的心态作打仗的准备。情况林林总总、五花八门,既劳民伤财,又阻碍了部队的发展。
抓细抓实,看似是领导方法问题,实则反映的是政治品格、折射的是思想作风。在抓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工作中,只有依据条令条例抓落实、按照《军队基层建设纲要》搞建设,在抓细抓实上使真功、练细功、用长功,才能推动单位建设、促进部队发展。部署工作要立足长远、周密计划、科学规划,明确哪些工作由谁抓、怎么抓、抓到什么程度,要有一个总体安排。对工作的落实情况,可采取“回头看”或“杀回马枪”的方式,进行定期查或突击查,综合查或专项查,对工作认真、履职尽责的要予以奖励;对夸夸其谈、不办实事的要严厉批评;对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的,要严肃处理。通过制度约束、刚性规定,保证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