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网络成为滋养官兵心灵的空间
在当今“无网不至、一网打尽”的互联网时代,网络已成为不可或缺的行为场域和活动空间,广大官兵越来越多地从网上获取信息、学习提高、休闲娱乐。在享受网络提供便利的同时,我们也面临着网络带来的诸多挑战。如何鉴别纷繁复杂的网络信息,如何规范自己的网上言行,如何遵守网络法规制度,这些都要求提升官兵网络素养,进一步规范管网用网,使网络成为助力官兵成长发展的“推进器”。
“网上有政治,网上有敌情,网上有陷阱”。当前,网上意识形态斗争日趋激烈,一些西方国家借助自身网络技术优势,以及网络传播的自由性、无国界性、便捷性等特征,推销其政治主张、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对官兵理想信念带来新的冲击影响。美国前国务卿奥尔布赖特声称:“有了互联网,对付中国就有办法。”为此,应大力提高官兵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引导官兵运用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分析西方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念,增强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识别信息、明辨是非的能力,使广大官兵在纷繁复杂的网络世界中站稳正确政治立场。
网络是一个开放的平台,同时也是一个虚拟的空间。在网上,人与人之间的交流,不是面对面的直接交往,没有了现实社会直接交往所具有的互相监督和道德约束。这就容易产生误区,一些官兵认为网络不是现实,把网络看成是不需要任何约束的公共场所,从而弱化自律意识、滋生侥幸心理、放纵个人言行。人以德立,国以德兴,网以德存。军人职业的特殊性,对官兵使用网络有着特殊而严格的要求,不仅在现实生活中应遵守道德规范,而且在网络上也要履行道德责任。应大力加强网络道德教育,提升官兵网络道德素养,完善官兵个性和人格,增强自律意识和慎独观念,使官兵在网上的一言一行符合道德规范要求。
从某种意义上说,网络是现实社会的映射和延伸,每个人在网络空间中活动也要知法、守法。当前,绝大多数官兵在网上表现出较高的法治素养,然而也存在违反部队规定和相关法规的问题。有的把部队番号代号、驻防位置等涉密信息发到网上,有的在与网友交谈中“高谈阔论”所属部队情况,有的沉溺于明令禁止的用军人身份进行网络交友行为,等等。互联网并非“法外之地”,无论在现实社会还是在网络空间,都必须坚守法律底线。对军人而言,一些基本规定是明确的,如不能使用部队番号或代号在互联网上进行信息交流,不能从事危害他人信息系统和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不能制作、查阅、复制或传播妨碍社会治安和淫秽色情信息等。这就要求我们既要树立网络法治意识,更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自觉维护网络秩序。
总之,提高官兵网络运用中的政治素养、道德素养、法治素养,应当成为每名军人的自觉行动,通过不断学习和强化,增强对网络信息的识别能力、利用网络谋得自身发展的能力,以及网络行为的自我管理能力,进而在网络信息的汪洋大海中自由徜徉,使网络真正成为滋养官兵心灵的空间。杨朝钊 孙长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