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武器的杀伤因素
核武器又称核子武器或原子武器。它是利用核裂变和核聚变反应所释放出的能量制成的武器,它的杀伤破坏因素都是建立在核转变中释放能量这一基础上的。核武器包括原子弹、氢弹、中子弹及放射性战剂等。核爆炸产生瞬时杀伤因素:光辐射、冲击波、早期核辐射、核电磁脉冲和放射性沾染,它们的持续时间可达几天、几十天、几个月甚至几十年。
光辐射(热辐射):是核武器在爆炸瞬间释放出巨大的能量,使弹体物质迅速受热气化,并加热周围的空气,形成一个发光的高温高压火球。火球在整个发展过程中,不断地向周围辐射强烈的光和热,并以光速沿直线向四周传播,其作用时间大约在几秒至几十秒之间。光辐射主要造成眼、皮肤、呼吸道烧伤,还能引燃各种物体,形成大范围火灾。光辐射引起的人员伤害主要由光辐射直接烧伤和光辐射引发的火灾对人员的二次烧伤造成。
冲击波:核武器在大气层爆炸的瞬间释放出巨大的能量,形成高温高压火球,由于火球猛烈地膨胀,急剧地压缩周围的空气,便形成了核爆炸冲击波。冲击波由压缩区和稀疏区组成,呈球形向四周围传播。冲击波是造成战场减员、物体破坏的主要因素,其作用时间一般只有零点几秒、几秒或再长一些,占能量比例50%,并能造成间接杀伤破坏。对人员的杀伤,具有多处受伤、外轻内重、伤情发展快等特点。
早期核辐射:是核爆炸最初十几秒钟辐射出来的人眼看不见的γ射线和中子流。在核爆炸后约持续一分钟时间,是核爆炸特有的杀伤破坏因素,以接近光速直线传播,是战场上重要的致伤致死因素,约占能量比例的5%,主要造成人员严重的放射性损伤。早期核辐射的穿透能力很强,能够穿透较厚的物质层。它造成的急性核辐射伤害有:血管损伤、细胞损伤,可造成放射损伤(放射病)。
核电磁脉冲:核武器爆炸时,早期核辐射中γ射线会与周围空气的分子、原子相互作用,在γ射线运动方向上会打出高速运动的电子。大量高速运动的电子流动形成了电流,变化着的电流辐射出电磁波。这种电磁波的作用时间短,是一种瞬间强电磁波,称之为核电磁脉冲。其影响危害半径可达几千千米,它对露天电线、地下电线、电话线、信号线破坏很大,会击穿绝缘体,融化保险装置,破坏半导体元件、集成电路,能消除计算机内存储的信息,使控制系统失灵,对通讯器材和电器造成干扰和损坏,是破坏电子设备的特有因素。
放射性沾染:是核爆炸时产生的放射性物质对地面、物体和空气等造成的沾染。这些放射性物质有三类:核裂变碎片、感生放射性物质和未反应的核装料。这些放射性伤害,是核爆炸特有的延续杀伤因素,约占能量比例的10%,一般在核爆炸后几分钟开始出现落下的放射性爆炸产物和具有感生放射性的泥土,放射性云迹区开始形成,并在较长时间内无形地对人员形成积累性伤害。在沾染区地面的人员,会受到射线的照射,将造成放射损伤。
核武器防护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对光辐射的防护
遮:任何不透明的物体对光辐射都有阻挡作用,因此利用任何物体进行遮蔽,都可以避免光辐射的直接伤害。核爆炸时,对处于掩盖工事内或地下室中的人员、物体,可以完全避免光辐射的危害。在建筑物内,人、物体只要离开窗口,就可避免光辐射直接照射。任何物体的阴影区都能保护在其遮蔽区内的人员避免或减轻光辐射的伤害。
避:闪光是光辐射的第一阶段能量释放形式,约有99%的光辐射能量是这个阶段释放出来的,它可造成人员的皮肤烧伤、视网膜烧伤和物体着火。因此,在发现耀眼的核爆炸闪光后,立即采取防护动作,避开光辐射的直接照射,迅速完成隐蔽动作就可以减轻或防止光辐射烧伤。防护时要重点注意对眼睛、呼吸道、皮肤的防护。
通常情况下,人眼在受到强光刺激后,本能闭眼大约需要0.15秒,靠条件反射闭眼,可以部分地保护眼睛不受或减轻光辐射伤害。但在闭眼之后,千万不要出于好奇,再睁眼去看火球,这样眼睛仍然会受到伤害。核爆火球发生可持续几十秒,保持1分钟的闭眼时间是每个人都能做到的。如附近无物体可遮蔽光辐射,及时卧倒,增大光辐射对人体的入射角,也能减轻光辐射的直接烧伤。对呼吸道的保护,主要是防止吸入热空气。在感受到热空气袭来时,最好能及时闭嘴,暂时屏住呼吸。对皮肤的防护,如能来得及,最好用浅色衣物将暴露的皮肤遮盖起来。
埋:采取措施使物体表面受到覆盖的保护,免受光辐射直接照射。如用黄泥、白石灰、防火漆、防雨帆布、玻璃纤维聚氯乙烯盖布等将物体预先盖起来。
消:就是落实消防措施,要求在爆前重视清除易燃物等防火措施,在爆后及时消灭引燃,全力扑灭明火。
对冲击波的防护
冲击波的传播速度比光辐射慢得多,闪光之后要经过一段时间才能到达不同的距离处,因此,看到闪光后立即隐蔽就可能避免或减轻冲击波引起的损伤。
卧倒:在开阔地带,当人背向爆心卧倒时,成人的受风面积约为站立时的1/7,儿童的受风面积约为站立时的1/5。且卧倒时,人体重心降低,减少了被冲击波抛射造成损伤的可能。如果突然发现闪光,身边无任何可利用的地形地物,这时应立即迅速背向爆心就地卧倒,千万不能再到处跑着去找掩蔽地,或想跑向较远的地下工事,避免受到更严重的杀伤。
利用地形地物屏蔽:地形地物对冲击波有屏蔽作用,使其背(坡)面的超压和动压通常要小于相应距离平坦地面上的数值,但在迎坡面,超压反而增强,不仅起不到防护作用,反而加重伤害。因此,可组织人员利用土堆、花坛、墙根等,沿墙线迅速卧倒。有条件时,可利用地下室、地下过街道、隧道和人防工事防护。
避免间接伤害:在城市和各种大型居民地的建设中,应重视对建筑物的加固。在战时,门窗玻璃用纸条或胶带贴成“米”字形,以防止被冲击波打碎后到处飞散;注意固定好不稳定的物体;对于砖瓦等易飞散物品要及时清除,以防形成抛射物伤人。
快速采取防护措施:人不论到矮墙、沟渠,还是掩体,至少需要0.5~1秒的时间(以田径运动员百米冲刺的速度计),而冲击波以超音速向外传播,当你感觉到爆炸时,所剩的防护时间极其有限,因此,此时人员应采取的行动是立即就地卧倒,不要再考虑找到地形地物。
对早期核辐射的防护
看到闪光后,在1~2秒内能利用地形地物进行屏蔽,至少可使人员免受约50%的早期核辐射γ照射量。γ射线和中子通过任何介质时,其辐射的强度都不同程度地减弱。因而,对于早期核辐射的防护,最有效的措施是在核爆前进入人防工事,其次是尽快利用地形地物进行屏蔽。另外,也可用药物进行防护。目前,我国能预防和治疗核辐射损伤的药物为硫辛酸二乙胺基乙酯,它能修补细胞,效果较好。对核电磁脉冲的防护
核电磁脉冲主要是对电气、电子设备有较大的破坏作用,一般不会对人体有什么伤害。对它的防护措施与防雷击、防大气干扰相似,多采用电子屏蔽的方法进行防护。
对放射性沾染的防护
放射性沾染通过三种途径作用于人体:γ射线全身照射(外照射)、皮肤严重沾染后受到β射线损伤(皮肤沾染)、放射性物质随食物、饮水和空气进入人体造成损伤(内照射)。
当爆炸发生后,一旦察觉有落下灰沉降,及时采取防护措施,如穿上防护服装或雨披、斗蓬,戴口罩,防止落下灰粒子直接沾染在皮肤上,减少受照剂量。在烟云到达后的最初1~2天内在人防工事或房屋内躲避。
要正确辨识沾染区标志,选择最佳路线撤离沾染区。撤离前或进入沾染区前,注意把领口、袖口和裤管口扎紧,戴上口罩,采取简单防护措施。在沾染区内,不要在地上坐、卧,避免接触沾染物体。尽量不在沾染区内吃东西或喝水。如果必须饮食,最好吃沾染区外带入的食品,食品包装要密封,外面用塑料袋或塑料纸包好,而且在食用时应不让包装外的尘土沾染食品。在食用前,应漱口、洗手,防止尘土食入。对沾染区内的食品应进行检查,没有沾染才能食用。人员在沾染区内活动时,应采取呼吸道防护,防止吸入沾染空气。最好用简易防护口罩。如无口罩,也可用手帕、毛巾甚至布条之类物品捂住口鼻。(来源:国家原子能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