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病、梅毒、乙肝这三种传染性疾病,一直令人闻之色变,更关键的是,如果没有及时进行介入和治疗,患有上述疾病的孕产妇,还可以通过生育传染给孩子。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因母婴传播造成的婴儿感染,2月22日,东莞市卫生计生局公布了《东莞市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2017-2020年)》(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至2020年底,东莞将通过“母婴阻断”等有效介入方式,力争全市艾滋病母婴传播率降至5%以下、先天梅毒报告发生率下降至15/10万活产数以下。

最大程度减少疾病母婴传播

记者从东莞市卫生计生局妇幼健康服务科相关负责人处获悉,母婴阻断是指为所有(户籍和非户籍)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提供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服务(包括免费孕期筛查和阳性患者的免费干预),最大程度地减少疾病的母婴传播,降低艾滋病、梅毒和乙肝对妇女儿童的影响。

方案要求,东莞各级助产机构要主动为所有孕产妇(包括非户籍)提供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初筛检测与咨询服务,在孕产妇初次接受孕产期保健时,免费为孕产妇提供一次艾滋病、梅毒和乙肝初筛检测,尽早明确感染状况,尽早为感染孕产妇提供免费干预措施。对临产时才来医院寻求助产服务的孕产妇,也要及时进行初筛检测与咨询,并提供干预服务。

一旦各助产机构有确诊的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病例,必须及时上报,需要进行艾滋病确认检测的,统一送市疾控中心进行确认检测。

受感染者需到定点医院分娩

根据方案,对初筛已经感染艾滋病、梅毒或者乙肝的孕妇,各医疗保健机构将按照首诊负责、遵循保密的原则,提供高质量的保健、随访服务。除常规孕产期保健外,还要提供安全性行为指导、感染症状和体征监测、营养支持、心理支持、性伴告知与检测等服务。

方案要求,对感染孕产妇要提供安全助产服务,医疗机构要提倡自然分娩,不应将感染作为剖宫产指征,减少分娩过程中疾病的传播。同时为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提供常规保健与随访服务,强化生长发育监测、喂养指导、疾病综合管理、感染症状和体征监测等服务,预防营养不良。

对于筛查出艾滋病、梅毒感染的孕妇,住院分娩实行定点收治制度。

目前,市卫生计生局指定市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市第五人民医院、厚街医院、东华医院、康华医院、市第八人民医院(市儿童医院)为艾滋病感染孕妇住院分娩定点收治医院,负责集中收治艾滋病感染孕妇住院分娩,及时提供产时、产后干预和随访服务。其他助产机构负责提供孕期检查、初筛、产前干预、产时转诊服务,以及收治临产时才寻求助产服务的孕妇并提供干预服务。方案还指定全市具备开展确诊梅毒血清学检测资质的58家助产机构,作为感染梅毒孕产妇及其所生儿童确诊和分娩定点收治医院,负责集中收治梅毒感染孕产妇住院分娩。

孕产妇检测率要达95%以上

在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干预服务方面,方案要求,各助产机构在孕期或临产发现感染、尚未接受抗病毒治疗的孕产妇,应立即给予抗病毒治疗,其所生婴儿出生后尽早(6-12小时内)开始服用抗病毒药品。同时给予科学婴儿喂养指导,提倡人工喂养,避免母乳喂养,杜绝混合喂养。

在梅毒母婴传播干预服务上,对于发现梅毒感染的孕产妇,及时给予治疗,所生儿童出生时即时进行梅毒感染相关检测,及时发现先天梅毒患儿,根据需要,为所生儿童进行预防性治疗或规范治疗。

方案指出,在预防乙肝母婴传播方面,各助产机构要为乙肝感染孕产妇提供必要检测检查,对于乙肝感染孕妇所生儿童,按要求及时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接种乙肝疫苗。

方案提出,至2020年底,力争使全市艾滋病母婴传播率降至5%以下、先天梅毒报告发生率下降至15/10万活产数(指妊娠满28周及以上,娩出后有心跳、呼吸、脐带搏动、随意肌收缩4项生命体征之一的新生儿数)以下。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检测率达到95%以上,其中孕期检测率将达90%以上,并提高孕早期检测比例。对受梅毒感染的孕产妇,梅毒治疗率达90%以上,所生儿童预防性治疗率要达90%以上。乙肝感染孕产妇所生新生儿,接受乙肝免疫球蛋白注射的比例达到95%以上。(记者 欧雅琴)

“母婴阻断”或可减少疾病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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