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机场里的AED设备操作十分简单,只要插上插座就可以使用。
天涯社区副主编金波的病逝,引发了对于公共场所增设急救设备AED(自动体外除颤器)的大讨论。
6月29日晚上7点40分左右,34岁的金波在北京地铁6号线呼家楼站的站台上突然晕倒,并失去了意识。虽然多名乘客施救,但由于现场没有专业的急救设备AED可用,50多分钟后急救人员到场时,金波已经不幸去世。
这一事件发生后,引发了公众对于公共场所内配置急救设备的大讨论。多位急救专家表示,如果地铁站内配有AED设备,金波被抢救过来的成功率将会大大增加。金波妻子的哥哥邓飞,在事发后开始多方呼吁、募集资金,推动在地铁等公共场所配置AED。
邓飞说:“看上去,我们是在救他人,但其实,我们是在救自己。”
好心但不专业的救援
走在路上,遇到晕倒或摔倒的人,扶还是不扶,救还是不救?这曾经是个社会性的问题。在这一次的“金波事件”中,路人没有犹豫。
现场视频显示,两位素不相识的女士蹲下身,为金波做了心肺复苏,一位外国女医生也参与到急救中。三位女士虽然没有救活金波,但她们的义举赢得了广泛赞许。
这一次,“扶还是不扶”的道德问题不存在了,却面临了技术问题。北京急救中心资深专家贾大成在看过了现场视频后认为,三位女士伸出援手值得称赞,但在急救技术上却存在缺陷。
贾大成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胸外按压的深度不够、次数过快、没有坚持,这是三位施救女士做得不够的地方。他说,胸外按压以按下去5至6厘米为宜,但当时按压后的胸部起伏不够。胸外按压应在每分钟100次至120次,但从视频估计,当时的按压每分钟达到了130多次,已经过快。最后一点,就是没有坚持做胸外按压,施救者曾停下按压,讨论下一步怎么办。
美国心脏协会急救培训导师、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急诊科主治医师王西富,也赞同贾大成的看法。王西富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救还是不救,不仅是一个道德问题,更是一个技术问题。
不过,贾大成认为,不必对三位施救女士苛责。因为在那种条件下,只有AED才能真的救命。贾大成说,在实际对猝死者施救中,大概80%至90%的成功案例,都是靠自动除颤器救活的。持续、正确心肺复苏的徒手操作,只能为等来AED或专业急救人员赢得时间,很难仅仅通过心肺复苏的徒手操作把人救活。
AED,似乎就成了一个绕不开的词。
地铁急救的系统性缺失
AED是Automated External Defibrillator的缩写,就是“自动体外除颤器”。看上去高深,其实这是一个“傻瓜级”设备。贾大成说,AED就是给普通民众用的。急诊室里,都用专业的手动除颤器。
什么时候使用AED呢?贾大成给出了“心肺复苏四步法”。如果在路上遇到晕倒的人,第一步,检查意识。拍打肩膀,看是否有反应。如果有反应,有呼吸,就摆放“稳定侧卧位”,让他侧躺,避免舌头、呕吐物等堵住呼吸,等待急救车到来。
第二步,如果没有反应且没有呼吸,或仅有濒死喘息,就立刻拨打120急救电话。第三步,开始做胸外按压。让患者仰卧,在胸部乳头连线中点开始按压,深度为5厘米至6厘米,频率为每分钟100次至120次。可以同时配合人工呼吸,也可以单纯胸外按压。按压的同时,就要做第四步,请他人尽快取来AED设备,并连接使用。整个抢救过程,一定要及时、正确、坚持。
贾大成认为,在此次金波病故的事件中,前面三步尽管操作不太规范,但是都做到了,唯独欠缺了第四步的AED设备。
王西富回忆了一个急救成功案例。北京朝阳医院的唐子人医生,曾在美国圣地亚哥公园施救外国老太太。在唐医生持续的胸外按压十分钟后,公园工作人员取来了AED。唐医生的施救固然重要,但最终的成功还是取决于公园配备的AED。王西富说,如果没有公园的AED,无论唐医生多么努力地按压,那位外国老太太存活的几率也很低。
因此,地铁等公共场所配备AED,才是至关重要的。但目前,除了首都机场外,北京的公共场所里几乎都没有配备AED。对此,王西富概括为“金波之死,折射了北京地铁急救系统性缺失”。
“趋近于零”的AED
不仅是北京地铁,国内大量的公共场所里,都没有配备AED。贾大成提供了一组数据,每10万人配有AED的数量:日本393.7台、美国198.9台、澳大利亚44.5台、英国25.6台、德国17.6台。他曾考察日本的AED设备,地铁、火车站、消防车、警车、写字楼、健身房等公共场所几乎都有。
上述的数据中没有中国。贾大成解释说,中国每10万人的AED数量,“趋近于零。”
即使在一些已经装配AED的公共场所,使用率也很不理想。曾有专家表示,国内公共场所的AED使用率,也是趋近于零。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已经配有AED设备。但此前,设备箱一直被锁着。如果要使用,就要先找机场工作人员。这显然耽误了急救的时间。2015年8月16日,301医院脊柱外科主任张永刚在首都国际机场突发心脏骤停死亡。机场虽有AED,却没有及时使用。本周,本报记者再次探访首都机场。发现航站楼的所有AED设备都不再上锁,可以随意取用。
其实,AED并不高深,使用方法是“傻瓜式”,本来就是给普通民众用的。贾大成说,AED在接通电源后,有明确的语音提示操作。只要按照仪器上的图示贴好电极片,把插头插入插座,之后就不需要再接触患者和仪器。仪器可以自动分析病人心率、自行充电。并且,AED会自动判断患者的身体情况,如果判断患者不需要除颤,AED就不会充电工作。
贾大成等人建议,应该尽快在公共场所、人流密集的地点装配AED设备。对于具体的数量,贾大成说,应该以取得AED的时间来计算。施救者跑步3分钟以内能取到AED的距离,就是合理的。
仍有一些问题有待解决。王西富说,在国外,医务人员、受过培训的人士或是虽未接触过AED但对此有些了解的普通人都可以操作。但在国内,AED属于医疗器械范畴,应由医务人员使用。
回归到道德问题
虽然在技术上已无风险,但即使我们的身边遍布AED,眼看着有人晕倒,我们敢不敢取下AED用在患者身上呢?救还是不救?这从技术问题,又回归到了道德问题。愿不愿意用、会不会用之后,更关键的还是敢不敢用。
邓飞也注意到了这个问题。他已经开始联合律师组织,为施救志愿者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他也在联合保险公司,开发一种特别保险,为败诉时就志愿者承担可能的资金赔偿。
“就算肋骨压断了,也比不做按压好。”贾大成总结说,救人不仅需要技术、体力,也需要智慧、勇气。王西富也赞同这种观点。不过,他更希望能从制度上、法律上为施救志愿者提供保障。
在国外,有一个著名的《好撒玛利亚人法》,包含了免责原则:对于陌生人对受伤者进行紧急医疗抢救中出现的失误,给予责任上的赦免,对于造成的伤害不需要负法律责任。
王西富说,目前我国还没有全国性的施救者免责条款,但在北京、上海、深圳、杭州等地的地方法规中,已经有类似的内容出现。每年的“两会”上,众多的医疗专家、法律专家也在倡导。他希望,我国能尽快出台全国性的相关法律,用以保护善意的施救者。(图文/北京晚报记者李嘉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