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市民注意夏季饮食安全。
“夏季是食物中毒的高发时期,市民稍不留意就可能诱发食物中毒。”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建议市民:外出用餐应尽量到“笑脸”或“平脸”的饭店就餐,并使用公筷或实行分餐制;不在无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单位就餐,不订购无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盒饭。此外,市民不应食用野蘑菇、圆尾鲎等食品,谨慎食用咸蟹、泥螺、醉虾等生食水产品。
市民选购食品时,应选择具备相应资质、食品贮存条件较好的正规商场、超市及市场。购买时,市民应选择包装完整的食品及食用农产品,并留意包装上是否标明有效日期和生产日期。
市民制作和贮存食物时,应注意生熟分开,不混用刀及砧板等工具,以免造成交叉污染。市民制作凉菜应确保原料新鲜,刀、砧板等应洗烫干净。此外,制作完的凉菜应现吃现做。冰箱内同时存放生、熟食品的,市民应按“熟上生下”的方式存放。
市民烹调食物应彻底加热,并确保熟食在室温下存放不超过2小时。饭菜不能当餐食用完时,市民应将饭菜及时冷藏。(殷聪 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