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0月12日电(王宇鹏)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官网消息,国家卫生计生委、科技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家中医药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等相关部门近日共同印发《加强卫生与健康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转移转化指导意见》),旨在充分调动各方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积极性,促进技术、资本、人才、服务等创新资源深度融合与优化配置,推动健康产业发展。
据悉,卫生与健康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到2020年,基本建立功能完善、运行高效、市场导向的卫生与健康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科技成果开放共享取得明显成效,卫生与健康领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适宜技术推广能力显著提升,专业化的技术交易中介服务体系不断健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政策环境进一步优化,加大成果转移转化的激励力度,对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和优质医疗卫生资源普惠共享等方面的贡献度显著提升。
为实现上述目标,《转移转化指导意见》部署了八方面的重点任务,包括积极推动卫生与健康科技成果开放共享、开展卫生与健康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实施卫生与健康适宜技术推广计划、加强卫生技术评估与科技成果评价工作、发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专业化服务、健全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益分配政策、建立有利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人事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和成果转移转化程序规则等。
科技成果的开放共享是实现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重要基础,如何推动卫生与健康领域科技成果的开放共享?《转移转化指导意见》要求重点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做好科技成果信息的汇交与发布。建设卫生与健康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库,定期发布卫生与健康科技成果包和适宜技术目录,提供科技成果和相关知识产权信息发布、查询、筛选等服务。二是建设国家卫生与健康科技成果信息平台。实现科技成果信息汇交与发布、技术与知识产权交易、适宜技术推广等功能。三是建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报告制度等。
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激励政策都有哪些?《转移转化指导意见》结合卫生与健康行业的特点,进一步明确了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收益分配、建立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绩效考核评价制度、规范科技成果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政策要求:在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收益分配方面,明确提出要健全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益分配政策,下放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权,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收益全部留归单位,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移转化收益比例,明确担任单位领导职务的科技人员成果转化收益分配规定,支持科技人员面向社会提供科技服务等。有关单位要建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绩效评价制度,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业绩突出的机构和人员给予奖励,支持科研人员以多种形式创业。要建立健全医药卫生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规范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