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燃煤电厂、工业锅炉、有色金属冶炼、水泥生产等行业,荧光灯、护肤品等来说,新的环保“紧箍咒”来了。国际《关于汞的水俣公约》(以下简称《汞公约》)从今年8月16日起正式生效,不但禁止开采新的原生汞矿,而且对汞排放行业和含汞产品来说,汞被列入管控和限制指标。

汞(水银)及其化合物广泛应用于化工、照明、医疗器械等领域。汞释放到环境后将长期存在,并能通过大气长距离传输,经生物累积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显著不利影响。

据统计,全世界每年排放了约2000吨的汞,我国年排放量约占其中的1/3多。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赵英民说,《汞公约》是为了有效应对和妥善解决全球汞污染问题,这是国际化学品领域,继《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后又一重要国际公约。

据《汞公约》生效公告,2032年8月16日起,我国将全面禁止原生汞矿开采;从今年8月16日起,禁止新建的乙醛、氯乙烯单体等生产工艺使用汞、汞化合物作为催化剂或使用含汞催化剂;禁止新建的甲醇钠、乙醇钾等生产工艺使用汞或汞化合物。2020年氯乙烯单体生产工艺单位产品用汞量较2010年减少50%。

生活中常用的含汞体温计和血压计,由于替代的电子体温计和血压计等成本较高、精准度有所差异,禁止生产年限放宽到2026年1月1日;普通照明用途的直管型荧光灯、高压汞灯,含汞量超过百万分之一的化妆品(包括亮肤肥皂、乳霜),农药、生物杀虫剂和局部抗菌剂等,对之汞含量也有了限制使用和添加的新规定。

赵英民说,目前,我国普通干电池已基本实现无汞化;环保部还联合发改委等出台政策,进一步推动淘汰含汞湿度计、体温计等含汞产品;推广荧光灯的低汞、微汞技术。

赵英民说,未来,环保部将继续协同各部委,推动无汞低汞技术的应用和推广,实现汞污染减排及用汞产品的替代;继续开展化学物质环境和健康风险评估,对高风险化学品生产、使用进行严格限制,并逐步淘汰替代,推动我国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绿色生活方式等。

我国对汞的替代和回收也在逐步进行。据统计,“十二五”期间,全国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回收利用废汞触媒5.7万吨,回收利用废汞灯管约1.2亿只。(记者 李禾)

新的环保“紧箍咒”来了 汞被列入管控和限制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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