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英国《每日邮报》8月19日报道,苹果公司的iTunes被指控盗窃音乐共享技术,发明者表示他们在1993年曾写信提出跟苹果公司合作,却遭到拒绝。但是苹果公司在2003年推出的iTunes很明显盗窃了他们的技术,于是他们提出诉讼,至今仍未收到回复。

控诉者是SightSound技术公司的合伙创立人斯科特·桑德(Scott Sander)和亚瑟·海尔(Arthur Hair)。1993年,他们意识到网络付费下载歌曲、电影的市场,于是写信给苹果公司要求合作,但却遭到当时苹果公司的CEO约翰·斯卡利(John Sculley)的拒绝。

但他们却并没有放弃,很快他们的技术得到了电影制作公司PolyGram North America的CEO艾克里·卡洛菲尔德(Eric Kronfeld)的认可,但最终因受到唱片公司的阻挠没能投入市场。

由于没能找到合适的投资伙伴,于是在1995年,科斯特和亚瑟将SightSound技术公司上市。小有成就后,他们决定进军电影市场。

1997年,在乔布斯回归苹果公司后,科斯特和亚瑟的行动引起了他的注意,并向他们提出了合作。科斯特和亚瑟向苹果公司提出希望他们能为此技术专门设计一款手持便携式的音乐播放器,但在1999年他们与苹果公司的技术工程师见面时,很遗憾的得知这个想法无法实现,因为这样做需要苹果公司重新编写Mac系统并且耗时很长。于是,双方合作再次失败。

但是两年后,苹果公司就推出了手持便携式的音乐播放器iPod,并模仿SightSound技术公司每首单曲售卖99美分的价格。随后,SightSound技术公司对苹果公司提出控诉,2002年拿回了自己的版权。

好景不长,在2003年8月,苹果公司又再次换汤不换药地推出了iTunes数据分享库,SightSound技术公司又再次将苹果公司告上了法庭。但是苹果公司的董事们却并不承认iTunes采用了他们的技术。即使政府承认SightSound的版权,但始终无法证明iTunes的技术就是盗窃。发明者亚瑟表示,“苹果公司从来不认为是用别人的版权是需要付费的,法官也永远听不到我们的辩护声。”

苹果公司iTunes被控盗窃音乐共享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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