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源:百度图片

关于科研经费管理制度改革,最重要的目的是为科研人员作出好的研究提供保障,推动科研创新。我们既要关注经费使用的过程,也要关注经费使用的结果。

 

“封账”,几乎是每一位年底负责项目报销事宜的科研人员最怕听到的词汇。这两个字如同紧箍咒一样,令他们在每年年底忙碌不堪——每每项目资金下半年才到手,年底前必须“花完”。不过,今后科研人员们不用担心这个词了。

近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经费各子项支出比例、开支范围、科目设置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松绑+激励”的措施,例如简化预算编制科目,下放调剂权限,对一些科目合并“同类项”等,以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造活力。

就《意见》的细则及有关部门的解读而言,此次改革有不少亮点令科研人员们欣慰,而《意见》之外,科研工作者们也在呼唤其他的改变可能。

 

现状:“各种不合理的规定”

 

臧玉峰是杭州师范大学认知与脑疾病研究中心副主任,在接受《中国科学报》记者采访时,他表示,因为这些财务方面的事情确实比较烦琐,许多科研团队中还有一名成员在科研之外主要负责这部分工作,有的是工作人员,有的则是老师所带的研究生。而臧玉峰团队中负责这方面事务的工作人员,是科研助理王宏潇。

“其实,我们组里人员不多,本来行政事务应该很少的,但是由于各种不合理的规定,我需要抽出大部分的时间来做这些。”在采访中,王宏潇表达了对科研经费管理“过细过死”的埋怨。最近,她正在办理一份出国的申请,以她过去的经验估计,即使一路顺利的话,办下来也需要接近三个月的时间。

“一个出国申请的手续,前前后后大致要填30份表格,到各个有关部门盖章,包括学校、市政府、市财政、市外办等。”王宏潇说。

不过,顺利跑完申请流程,并不意味着一定可以成行。她说,按规定,每年年末项目组需要预报下一年的出国计划,而在去年,他们计划要参加6月在火奴鲁鲁举办的国际脑成像学会科学年会,此前也已经成功预报。

“去年3、4月,我们收到会议主办方发来的邀请函,从学校申请开始办起,前前后后跑盖章用了快两个月,结果到最后,在杭州市外办处那儿被打了回来,理由是国家有规定,不可以去火奴鲁鲁开会。”王宏潇无奈地说,“这个时候,我们的会议注册费、摘要费等相关费用都已经付了。而成员们前期也花了功夫,因为很多会议都是要先注册、投稿之后才能拿到邀请函的。”

在这样一句“规定说不能去”面前,科研团队已经付出的金钱、时间、精力统统白费。说到这里,王宏潇叹道:“说起来就一肚子火。”她的疑惑在于,不让去特定地点开会也不是不行,但为什么不提前告知申请者。

“为什么我们年前报计划的时候不说不行,办理这件事花了两个月,其间也到市政府、市财政等部门盖章,都没人说不行!”王宏潇问道。

流程冗长、信息不公开,除此之外,现行的科研经费管理规定中还存在着另一个问题——教条主义。

“有些规定确实太过教条了,应当改一改。”臧玉峰告诉记者,有次开会他了解到,一趟从大连到广州的行程,由于出差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等级选择出行方式,在明明打折机票比火车票便宜也更为迅速的情况下,有学校的参会人员不得不乘坐几十个小时的火车往返。这和购买机票必须以支票形式到特定地点购买的规定类似,在明明有便利条件的当下显得极不合情理。

北京某“985工程”高校的博士生小米去年和几所北京高校的老师们一同外出开会,被各种手续折磨得十分崩溃。

她忍不住向记者吐槽:“有学校有规定,出国开会必须3天内回来,也就是说,不管那会儿会议有没有结束你都必须回来,多一天都不能报销交通费。”在帮老师们一起订机票时,小米还要考虑有学校对于出入境时间的限制,把时差和飞行时间计算在内,费了不少脑细胞。

 

符合实际需求的“松绑+激励”

 

如同文章开头所提到的那样,在采访中,几乎每一位受访的科研人员都向记者抱怨了“封账”这个紧箍咒,无论是京内高校还是京外的科研院所,无论是教育部直属高校还是地方市属高校,均没有例外。

有些人抱怨的是“封账”给自己带来的心理负担,令自己和团队都手忙脚乱,有人则实实在在地为“封账”付出了代价。比如前几日在网络上传播得范围很广的一则热帖,作者是某高校青年教师,邀请一位国外学者来访,办理从邀请到机票等事宜过程极其复杂,令他头痛不已。

北京某高校的一位教师也向记者表示,他去年12月一趟远赴澳洲的国际会议不仅遭遇了复杂的流程,如必须支票购买机票等,最终也因为回来没赶得上“封账”的最后期限而无法报销,只得自行支付。

而这次,《意见》指出,科研项目实施期间,年度剩余资金可以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当年的钱花不完不用收回。“项目完成任务目标并通过验收后,结余资金按规定留归项目承担单位使用,在两年内可以统筹安排用于科研活动的直接支出;两年后未使用完的,按规定收回。”

破除了“封账”问题,这样的改变显然受到科研人员的欢迎。例如,臧玉峰就向记者表示:“这样的改革挺好的,比较符合实际情况。”

而《意见》中最大的改革亮点,在王宏潇看来,在于劳务费不限制比例。

“在大部分科研团队中,最缺的就是劳务费了。”她说,“以前常见的问题是,一个手上有很多经费的项目负责人也没有钱招人。”

王宏潇表示,如今,招一名硕士生全职进入团队,在高校里已经属于最低学历要求了,但是待遇却跟不上,劳务费不得超过项目经费的15%的限制成为招人的瓶颈。

“尤其是计算机专业的毕业生,社会上企业给他们开出的薪资水平在那里摆着,别人一年给15万元,我们可能只能给到8万元”。

“因此,之前对劳务费所作的15%比例设限非常不合理。取消这项规定是《意见》的最大亮点。”她说。

 

思考:放、收之间如何平衡

 

可以说,在《意见》中,除了上文提及的一些亮点外,对于采访对象们所反映的手续烦琐、流程复杂等问题,“下放差旅会议费管理权限,给高校和科研院所更大自主权”的规定可以说是一种回应,但并没有完全满足科研人员对科研经费改革的需求。

而说到报账烦琐、科研人员被逼成“会计”的现象,《意见》提出,项目承担单位要建立健全科研财务助理制度,为科研人员在项目预算编制和调剂、经费支出、财务决算和验收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希望可以把科研人员从烦琐的事务中解放出来。对此,受访者有不同的看法。

“这样做的确可以释放科研人员的精力,让他们更专心地投入到科研中去。”小米说。

而王宏潇则表示:“所谓财务助理要做的事情不止是拿着发票去报销那么简单,还需要到各个部门各个领导那里挨个签字盖章。在这方面,更需要的改革是简化流程。”

下放权力、简化流程是绝大部分科研工作人员的心声,但从经费拨付者的角度看,一味下放权力显然并不可取。

他提到,如今,有部分科研人员把做项目等同于“赚钱”,也确实存在一些科研经费使用过程中的漏洞被“钻空子”,有些经费可能真的没有用于科研,这也是此次《意见》在修改僵化条款之外想要解决的问题。

“科研经费管理制度改革面临一个矛盾的选择。管得‘过细过死’不行,而仅有权力下放,则容易导致经费滥用,也不可取。”侯定凯表示,目前颁布的《意见》中还看不到关于权力下放后的监管和问责规定,要看之后会否有后续的政策托底。

当然,在讨论任何一项制度时,都不能脱离对制定该制度初衷的讨论。对于科研经费管理制度而言,用好经费应该是其最终目的。

“关于科研经费管理制度改革,最重要的目的是为科研人员作出好的研究提供保障,推动科研创新。因此,我们既要关注经费使用的过程,也要关注经费使用的结果。”侯定凯提醒道,过去的科研经费管理政策侧重对经费使用过程的控制,但缺乏与科研成果鉴定的联动,而财务层面的审计显然无法完成后者。

“改革不能走极端,监管也不能滞后,最重要的是如何让制度保证科研人员真正有效地用好经费,真正服务于研究。”他总结道。

 

 

科研经费改革:要放权,也要监管

图文简介

关于科研经费管理制度改革,最重要的目的是为科研人员作出好的研究提供保障,推动科研创新。”  下放权力、简化流程是绝大部分科研工作人员的心声,但从经费拨付者的角度看,一味下放权力显然并不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