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1月22日,共青团中央、教育部、文化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全国青联、全国学联、全国少工委、中国青少年网络协会在京联合召开网上发布大会,向社会正式发布《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
该公约的主要内容包括:要善于网上学习,不浏览不良信息。要诚实友好交流,不侮辱欺诈他人。要增强自护意识,不随意约会网友。要维护网络安全,不破坏网络秩序。要有益身心健康,不沉溺虚拟时空。
据媒体报道,这是当时全国首次大规模召开网上大会。除大会中心会场外,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了分会场,各地万余名青少年通过互联网参加了发布大会。近10万人在互联网上点击鼠标,表示积极响应、支持公约。
丰富多采的网络世界,为广大青少年益智广识提供了前所未有的便利条件。而《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的正式发布,标志着我国青少年有了较为完备的网络行为道德规范。媒体评价说,这是我国青少年网络生活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必将在今后的网络使用中产生深远的影响。
当时的教育部副部长王湛出席发布大会并讲话强调说,网络道德教育必须与学校经常性教育工作紧密结合,进一步发挥课堂教学对青少年学生加强网络道德建设的重要作用,把网络道德教育渗透到学校教育的各个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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