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9月26日,国际宇航联合会接纳我国为会员国。
国际宇航联合会(简称IAF)是宇航界非政府性的国际学术组织,1950年9月,由联邦德国、法国与英国宇航学会发起,1951年在法国巴黎正式成立。其宗旨是通过科学技术的交流,推动空间技术和外层空间的研究与合作,促进宇航事业及和平利用外层空间活动的发展,促进先进知识传播,分享学术成果,奖励有突出贡献的航天工作者,开展青年工作者培训等。国际宇航联合会在国际学术界颇有影响,已被联合国和平利用外层空间委员会(COPUOS)聘为技术咨询机构。
国际宇航联合会在瑞士注册,秘书处设在巴黎,最高权力组织是全体成员大会。执行局是IAF的管理机构,采取主席负责制,每年召开两次执行局会议。管理委员会是IAF的组成机构,现有17个,在IAF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技术委员会是IAF开展技术活动和提出IAC技术方案的机构,现有23个,涵盖了空间科学与空间开发、空间应用与操作、空间技术、空间基础设施、空间活动与人类社会五大专业。国际程序委员会负责实施IAC的技术方案,采用双主席制,分别来自于当年的IAC主办国和下一年IAC主办国。
1960年,国际宇航联合会还创建了两个国际宇航学术组织,即国际宇航科学院(IAA)和国际空间法学会(IISL)。这两个组织分别有自己的领导机构和组织系统,学术活动、行政管理和财务都是独立的,但它们的主席均列席IAF执行局会议。通常是在IAF的统一安排下,在每年的IAF大会期间与IAF联合或独立开展各自专业领域的学术交流活动。
宇航联合会、宇航科学院和空间法学会共同举办一年一度的国际宇宙科技大会,使整个空间界每年都有一个机会在一个不同的国家联欢聚会一周。大会的组成包括100多次技术会议,专门讨论空间活动的各个方面;九至十次高级别全体会议;重要的普及方案的社交活动以及一个大型展览会。每届会议都选定一个具体的主题,以便更集中讨论与主题有关的问题。
1980年,中国的远程火箭准确地飞向南太平洋预定海域,以及依靠自己的力量在发展宇航事业方面的突出成就,使国际宇航界的有识之士深切感到中国应该加入该组织。经过据理力争及国际友人的支持,中国宇航学会终于成为国际宇航联合会有投票权的成员。从此,中国宇航学会每年均派团参加IAF大会。在1983年第34届大会上,杨嘉墀被选为执行局副主席,并连任至1987年。1987年、1991年、1994年、1998年,陆元九、陈劳允、梁思礼和陈怀瑾先后被选为执行局副主席。
中国宇航学会曾于1996年与IAF共同举办第47届IAC大会;2010年5月在北京共同举办了首届世界月球会议;2013年共同举办第64届IAC大会。中国宇航学会每年组团参加IAF执行局春、秋季会议,并组织航天专家参加IAC以及其他相关学术会议、活动等,充分利用IAF的国际化平台,推动中国航天科研工作者与国外同行的交流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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