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中国代表团团长成竞业在《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第二次审议大会中发言。

 

《关于禁止发展、生产、储存和使用化学武器及销毁此种武器的公约》,简称《禁止化学武器公约》,是世界上第一个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一种大规模杀伤武器的公约。其核心内容是在全球范围内尽早彻底销毁化学武器及其相关设施,共包括24个条款和3个附件,主要指签约国禁止使用、生产、购买、储存和转移各类化学武器;所有化学武器生产设施拆除或转作他用;提供关于各自化学武器库、武器装备及销毁计划的详细信息;保证不把除莠剂、防暴剂等化学物质用于战争目的等。条约中还规定由设在海牙的一个机构经常进行核实。

1993年1月13日,此公约的签字仪式在巴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举行,120多个国家的外长或代表出席了这次会议,包括中国在内的130个国家签署了该公约。此后,公约转到联合国总部纽约继续开放签署。

《公约》于1997年4月29日正式生效。为确保《公约》的各项规定,包括对公约遵守情况进行核查的规定得到执行,并为各缔约国提供进行协商和合作的论坛。

《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目标和宗旨是要彻底消除化学武器的危害,促进化学工业的国际合作和技术交流,使化学领域的成就完全用于造福人类,增进所有缔约国的经济和技术发展,对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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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1月13日 各国《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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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禁止发展、生产、储存和使用化学武器及销毁此种武器的公约》,简称《禁止化学武器公约》,是世界上第一个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一种大规模杀伤武器的公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