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多样性指的是地球上生物圈中所有的生物,即动物、植物、微生物,以及它们所拥有的基因和生存环境。它包含三个层次:遗传多样性、物种多样性、生态系统多样性。《保护生物多样性公约》(Convention on Biological Diversity)是一项保护地球生物资源的国际性公约,1992年6月1日,在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发起的政府间谈判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通过,1992年6月6日,由签约国在巴西里约热内卢举行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签署。公约于1993年12月29日正式生效。常设秘书处设在加拿大的蒙特利尔。联合国《保护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国大会是全球履行该公约的最高决策机构,一切有关履行《保护生物多样性公约》的重大决定都要经过缔约国大会的通过。

该公约是一项有法律约束力的公约,旨在保护濒临灭绝的植物和动物,最大限度地保护地球上的多种多样的生物资源,以造福于当代和子孙后代。公约规定,发达国家将以赠送或转让的方式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新的补充资金以补偿它们为保护生物资源而日益增加的费用,应以更实惠的方式向发展中国家转让技术,从而为保护世界上的生物资源提供便利;签约国应为本国境内的植物和野生动物编目造册,制定计划保护濒危的动植物;建立金融机构以帮助发展中国家实施清点和保护动植物的计划;使用另一个国家自然资源的国家要与那个国家分享研究成果、盈利和技术。

中国于1992年6月11日签署该公约,1993年1月5日交存加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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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12月29日 保护生物多样性公约生效

图文简介

生物多样性指的是地球上生物圈中所有的生物,即动物、植物、微生物,以及它们所拥有的基因和生存环境。它包含三个层次:遗传多样性、物种多样性、生态系统多样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