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力因素论:有学者认为,犯罪心理的形成与发展是内外因的作用,但外因是外界刺激所引起的矛盾,内因是心理现象的内在矛盾。它们在发生作用,影响个体犯罪心理形成时,具有一种动力性质。

  一些具有动力性质的内、外因素,主要有潜在的动力因素、转向的动力因素、激发的动力因素、发展的动力因素、定向动力因素等,这几方面的动力因素相互联系,相互制约,既有发展的连续性,又有发展的阶段性。在个体犯罪心理形成与发展的不同阶段,总会有占有优势的主要矛盾,从而成为相应阶段的主要动力因素。

  本词条内容贡献者为:

  郭磊 - 副教授 - 西南大学心理学部

动力因素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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