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在中国科协九大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动《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的实施,中国科协联合教育部、科技部、中科院等围绕“创新放飞梦想科技引领未来”主题,将在全国范围共同开展2016年全国科普日活动。为了深入推动科普与艺术、文化的结合,提升科普的趣味性和参与性,以此为契机,中国科协将在2015年科普歌曲征集活动的基础上,开展2016年科普歌曲征集及传唱活动。
一、征集主题
2016年科普歌曲征集活动继续以“唱响科技 拥抱梦想”为主题。
二、征集对象
对科技和科普感兴趣的人士均可以报送作品参加。
三、活动时间
整个征集及传唱活动分为报名、评选、录制、推广四个阶段。
(一)报名阶段。2016年7月31日前通过填写报名表(见附件1)进行报名并提交作品。在报名的同时,需提交版权使用授权书(见附件2)。
(二)评选阶段。2016年8月,由有关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将评选出词曲TOP10、优秀词作者5名,同时结合2015年科普歌曲在公共传播渠道的关注度、点击率、传唱度等,评选出一首全国科普主题歌曲。
(三)录制阶段。2016年8月下旬,聘请专业歌手将TOP10词曲作品进行录制。
(四)传唱阶段。在评选后,特别是2016年全国科普日期间,开展传播、展演、传唱等形式多样的线上线下活动,提高活动的知名度和公众认知度。
四、作品要求
本次征集的作品应该符合以下要求:
1.征集作品分为词、词曲两种形式,作品风格与题材不限,建议以易于传唱的流行歌曲为主,将科技感与艺术性相结合,时长5分钟以内。
2.作品内容符合活动主题,尽量贴近2016年全国科普日活动主题,以弘扬科学精神、培养科技文化、普及科学知识为主旋律,传播积极向上、时代感强的正能量。
3.报送作品需要提交如下资料:报名表;词稿、曲谱(只参与词评选的不提供曲谱);录制小样(只参与词评选的不提供)和授权书。
4.每个作者报送作品数量不限、形式不限,自由参加投稿。
5.所有报送的作品均不存在版权纠纷,主办单位拥有参加此次活动所有作品的使用权。作者投稿参与此次活动,即视为已同意主办方对其报送的所有作品拥有非商业性使用权(包括复制、剪辑等权利,通过电视、电台、网络等任何媒体、载体进行推广使用),作者享有著作权与署名权。
五、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科协
承办单位:北京科技报社
六、报送方式
请于7月底前通过电子邮件:kepumusic@163.com报送,并通过邮政快件寄送签字盖章原件,邮寄地点为北京市朝阳区白家庄东里23号院A栋北京青年报大厦三层北京科技报社,100026。
北京科技报社联系人:巩娜
联系电话:010-65901571
中国科协科普部联系人:马文轩 吕波
联系电话:010-68578249
中国科协科普部
2016年6月8日
来源:中国科协
附件1:科普歌曲征集活动报名表
作品名称
推荐单位
(如无可填无)
作品创作时间
类型
(词/词曲)
作者信息
姓 名
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
个人艺术简历
该作品发表、
获奖情况
作品简介
备 注
附件2:
作品版权承诺书
为参加“唱响科技 拥抱梦想——科普歌曲征集活动”(以下简称“科普歌曲征集活动”),本人在充分理解并自愿接受征集活动通知和评选规则的前提下,向主办方承诺如下:
第一条 承诺人保证,作为提交至科普歌曲征集活动组委会的参选作品的原创著作权人,或者因组织进行作品创作并承担责任的原创单位著作权人,或者是以委托创作、转让等方式成为作品的受让著作权人,承诺人对将参选作品提交科普歌曲征集活动拥有充分权利。
第二条 承诺人保证按照科普歌曲征集活动的要求填写作品的有关信息,并向科普歌曲征集活动主办方出示自身对参选作品具有充分、合法的证明文件。
第三条 承诺人自将参选作品送交科普歌曲征集活动之日起,即视为已同意主办方对其报送作品的任何形式(通过电视、电台、网络等任何媒体、载体进行使用,包括词稿、曲谱、录音小样等资料)拥有非商业性使用权(包括复制、剪辑等权利),作者享有著作权与署名权。
第四条 承诺人保证:
(1)承诺人为申请参加科普歌曲征集活动所提交的所有信息均完整、真实、准确。
(2)参选作品及资料的任何部分均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其他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利,不含有任何诽谤、淫秽或非法材料,也未以其他方式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其他权利。
(3)因承诺人原因造成选送作品存在著作权纠纷而影响科普歌曲征集活动电视节目制作和播出的,同意科普歌曲征集活动组委会采取撤换作品或节目等必要措施,并保证由本承诺人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第五条 本承诺函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据以做出解释。
参选作品标题:
承诺人法定全称:
联系地址:
签署日期:
签字或盖章:
授权人(签名):
授权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