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马慧娟 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 主治医师

审核:杨敬春 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 主任医师

女性通过验孕棒检测怀孕时,阳性结果最早可能在受精后7-10天出现,但要明确怀孕,建议在受精后14天,或月经推迟来潮时进行检测,结果会更准确。而超声检查作为确认怀孕及判断妊娠情况的关键手段,不同检查方式发现孕囊的时间不同,经阴道超声最早可在末次月经后30天发现孕囊,经腹部超声则需在末次月经后35-42天,且只有当超声观察到孕囊内出现卵黄囊等结构时,才能明确诊断为宫内孕,这一现象通常在经阴道超声检查的末次月经后35-42天出现。因此,若验孕棒显示阳性或弱阳性,此时超声检查可能尚未能发现孕囊,需等待一段时间后再复查。

关于产科超声的安全性,一直是大众关注的焦点。超声检查本身无辐射,但国际妇产科协会仍会定期对其安全性进行评估。目前尚无报告显示,人类胎儿因诊断性剂量的超声检查受到损害。不过美国医学超声和生物学联合会指出,尽管当前超声检查被认为安全,但不能排除未来可能发现潜在生物学效应的风险。

在临床实践中,超声检查为孕期诊断带来的益处,远大于其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为进一步降低风险,产科超声检查仪有规范化设置,产科医生也需接受专业规范化培训,操作时严格遵循标准流程,同时会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超声检查,将潜在危害降至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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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超声检查中,早期筛查尤为重要,其检查时间为胎儿在母体内的第11周至第13周加6天,主要目的包括四方面,一是判断胎儿是否存活,并通过测量胎儿头臀长精准核算孕周;二是观察胎儿头颅、躯干、肢体结构,排查无脑儿颅脑畸形前脑无裂畸形体蒂异常肢体畸形等严重畸形;三是测量颈后透明层(NT)厚度,为临床评估胎儿是否存在染色体异常提供依据;四是检查胎盘羊水脐带,以及母体子宫、附件等结构是否正常。若超声检查发现异常,会及时告知孕妇及家属,并建议其携带检查报告咨询临床医生,制定下一步处理方案。

根据我国相关规定,整个孕期至少需进行3-4次超声检查,临床中多数孕妇会进行5-6次,以全面监测孕期情况。孕三个月前(孕早期)的超声检查,重点是判断是否为异位妊娠,同时观察胚胎数目、大小及存活状态,并测量NT厚度;孕中晚期的超声检查,则主要关注胎儿器官结构是否存在异常,监测胎儿生长发育情况,同时观察胎方位、胎儿心率、呼吸,以及胎盘、脐带、羊水等胎儿附属物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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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进行超声检查的准备工作,需根据孕周及检查需求而定。孕早期为避免肠管内容物与气体影响检查结果,建议孕妇提前排空大便,并适度充盈膀胱。孕三个月后,多数情况下孕妇无需特殊准备,仅在临床需要观察宫颈管口或周围结构时,才需适当充盈膀胱。检查时,孕妇通常采取仰卧位,充分暴露下腹部,若病情需要,可能会进行经阴道或经会阴超声检查,以更全面、准确地观察妊娠情况。

总之,孕期超声检查有科学时间与规范流程,能精准监测母婴情况,排查风险。孕妇按要求做好准备、配合检查,遵循专业建议,可更好保障孕期安全,为宝宝健康出生奠定基础。


来源: 中华医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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