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传承千年的水利工程,之所以至今仍能发挥重要作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一项延续千年的制度——岁修


所谓堤防的岁修,即每到冬春时节,水位下降,古人就会对堤防进行一次全面的“体检”与“治疗”。主要包括以下几项工作:全面检查,定位问题堤段;针对问题采取修补措施;修复汛期受损部分;按规定每年将堤防普遍加高、加厚;在堤上植树种草,保护堤身;以及按时准备物料等。


由于这项工作以往每年进行一次,故得名“岁修”。




#01 岁修的内容与要求


早在先秦时期,人们就意识到春冬季节适合兴修水利,但尚未形成明确的岁修制度。至迟在西汉,堤防岁修已成定例。


宋代以后,岁修制度日益完善,相关记载也更为详尽。岁修的具体时间,在宋太祖乾德五年(967年)已有明确规定:每年正月、二月、三月为修堤期。选择此时动工,主要有三个原因:一是正值农闲,可大量征调民夫而不误农时;二是黄河下游此时雨水少,水位低,便于施工;三是秋汛过后,可及时修补受损堤段。


明代开始实施每年将堤防加高、加厚五寸的制度。潘季驯《河防一览·修守事宜》中强调:“治水之法全在治堤,治堤之法全在岁修。”由于堤防常年受风雨侵蚀、车马碾压,日渐低薄,他建议每年对堤顶加高五寸,对冲刷变薄处帮厚五寸,遇低洼处更要加筑至与老堤齐平。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清代尤为重视消除堤身隐患,并发展出系统的“签堤”之法。每年惊蛰后,组织劳力持铁签在堤坡上依次排开,每走一步,向左、前、右三个方向垂直插签探测。若手感“吊锥”,则说明堤内有蚁穴或空洞。一旦发现隐患,立即记录并派人挖掘清理。此外,还采用驯犬追踪、火熏辣椒等方式驱捕獾鼠,确保大堤安全。


#02 岁修物料的准备


岁修及防汛抢险都需要大量物料,必须提前备齐,而准备时间也多安排在农闲季节。


宋代规定孟秋(农历七、八、九月)就要准备岁修物料,称为“春料”,包括梢芟、薪柴、楗橛、竹石等,数量常达千万计。


明代潘季驯强调“若物料不备,是无米而炊粥也”,并制定“预定工料”流程:一方面利用河库银备料,即秋汛后有关官员踏勘估料,报总理衙门审批后领银备料,限次年正月备齐;另一方面令守堤人采草备料,“冬初稍暇,即督夫于漫坡中采取野草。每束十斤者,每夫每日可采四十束。积至百万,可省千金”。


清代基本沿袭明制,规定每年八月拨银,十二月前物料必须全部交工备用。


#03 岁修劳力的摊派


古代岁修劳力主要从沿河州县征调,不足时则扩及邻州。参加春修是沿岸百姓必须承担的徭役之一。


宋初按田亩数征发河工,可纳“免夫钱”代役。熙宁至元丰年间,黄河水患频繁,役夫负担沉重,甚至导致百姓破产。王安石推行免役法后,改为征钱雇夫。至宋徽宗时,正式确立“上户出钱免夫,下户出力充役”的制度。


明代实行“筑堤三夫”制:按户摊派的称“徭夫”,官方招募的为“募夫”,郡县额外加派的叫“白夫”。后因白夫负担过重而废止。


清初将夫役分为按田派夫的“佥派”和给银雇募的“招募”。康熙年间全面改为雇募,并设立专业化的“河兵”,分“战粮”“守粮”二等,从事不同危险程度的工作,按月发饷。




#04 岁修经费的来源与使用


汉代已有关于岁修堤防费用的记载。据《汉书·沟洫志》记载,贾让在治河三策中提到,当时黄河下游沿线共有十郡,每郡岁修堤防所需“伐买薪石之费岁数千万”。


宋代除使用免役钱外,还从常平仓、封桩库中拨款购料募夫。


明代起,重要河段已有专项“岁修银”。


清初进一步规范,常年经费分为岁修、抢修另案三类,重大堵口工程则设“大工”专项。《豫河志》记载,岁修、抢修有定额,不足可申请“另案”,而“大工”属于临时拨款,多由户部直接下拨。


纵观中国古代岁修制度,展现出的是一套拥有严密组织流程的可持续工程智慧。它巧妙地遵循河流的规律,通过“定期体检”和“渐进式维护”,换取水利工程千年的长治久安。


时至今日,虽然技术手段日新月异,但“定期检查、预防性维护”这一岁修制度的核心精神,依然是我们养护重大工程的基本准则。


来源: 陕西水利博物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