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作为人类生存发展的重要空间,其治理体系的完善直接关系到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历史进程。海洋生态环境治理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维度,是海洋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坚持系统观念,构建立体式治理格局,从而有效推进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助力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和海洋可持续发展,实现人与海洋和谐共生。

我国是海洋大国,海洋事业关系民族生存发展,关系国家兴衰安危,保护好海洋生态环境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多年来,我国坚持生态优先、系统治理,通过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海洋生态保护修复等一系列举措,推动近岸海域水质总体改善,局部海域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显著提升,海洋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不断健全。但当前海洋生态保护仍存在诸多短板,部分海域的海平面变化、海水酸化、低氧等生态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非法围填海、破坏红树林等违法违规行为仍有发生,高强度开发对海洋生态系统的潜在影响持续存在。此外,海洋碳汇计量监测、典型生态系统修复等领域的技术标准和实践经验还需进一步完善。海洋污染的跨区域传导性、生态系统的复杂关联性决定了:海洋保护不是单一区域的孤立行动,而是沿海、流域、海域协同一体的综合治理。各部门需秉持协同治理理念,社会各界需积极参与,通过开展净滩公益活动、践行绿色生活方式等多元行动,共同破解海洋生态保护难题,夯实美丽中国的海洋生态根基。
同时,海洋的流动性决定了保护必须打破国界。中华环保联合会支持对接国际环保组织参与全球海洋治理,共享中国的海洋生态保护实践经验。很多国家实际上面临着相同的问题和相似的能力不足。因此,通过区域性的合作、资源共享与协同,是推动实际行动、回应这些国家需求的一种有效手段。

中国提出“坚持主权平等,坚持国际法治,坚持多边主义,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力求实效”的全球治理倡议,以推动国际秩序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为宗旨,为改革和完善全球海洋治理体系提供了重要理论指导和实践路径。
具体到全球海洋治理,奉行主权平等,就是要强调各国无论大小、强弱、贫富,理应平等参与海洋治理规则制定,共享海洋发展成果。这既能回应当前全球治理‘代表性不足’的问题,更能通过‘多边主义’‘务实合作’,帮助治理能力不足的国家解决污染难题,为建立公平合理的国际海洋秩序提供遵循。
唯有如此,才能更好地实现‘海洋造福人类’的共同目标 —— 让清洁海域、健康生态成为各国共享的资源,让合作共赢的理念贯穿全球海洋治理全过程。这一进程需要各国共同努力,在对话协商中凝聚共识,在务实合作中实现共赢,携手共绘‘人海和谐、全球共治’的新图景。
作者:北京城市学院国际文化与传播学部 刘嘉依
审核:北京城市学院国际文化与传播学部教授、硕士生导师 邓兴军
综合来源:新华社、中国经济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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