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林就不能发展产业吗?

公益林是指国家根据生态保护的需要,在森林生态区位重要或者生态状况脆弱区域被划定的以发挥生态效益为主要目的的林地和林地上的森林。公益林具有不可替代的生态基石作用,是涵养水源的天然水库,是固碳释氧的绿色宝库,更是保护生物多样性的重要家园。


关于公益林保护与发展产业的关系,我认为并不完全是非此即彼的单选题,而是可以兼顾的双选题。在不影响整体森林生态系统功能发挥、不破坏森林植被的前提下,公益林可以适度发展特定的产业。这里强调了几个关键词:不影响、不破坏、适度、特定。换句话说,公益林发展产业,既有前提,又有限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在符合公益林生态区位保护要求和不影响公益林生态功能的前提下,经科学论证,可以合理利用公益林林地资源和森林景观资源,适度开展林下经济、森林旅游等”。《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将国家级公益林划分为一级与二级;对于二级国家级公益林,在不影响整体森林生态系统功能发挥的前提下,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在不破坏森林植被的前提下,可以合理利用

其林地资源,适度开展林下种植养殖和森林游憩等非木质资源开发与利用,科学发展林下经济。因此,从国家政策规定看,保护公益林不等同于全面禁止发展产业,而是允许在特定条件下适度发展有关产业。

在公益林建设和保护的过程中,应当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科技赋能与产业创新相结合,探索公益林合理利用方式,促进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协调发展。第一,要坚持生态优先、合理利用。必须在不影响生态功能发挥的前提下,科学评估公益林区域及周边生态承载力,科学划定可适度发展产业的空间范围与利用强度。依据林下经济有关标准,结合当地区位、气候、土壤等因素,加强可行性分析研究,进而科学规划契合当地实际的林下种养殖品种;同时,要及时关注环境影响分析,坚持发展低干扰、高附加值产业。第二,要坚持科技赋能、提质增效。通过现代科技的深度融入,在林下经济种源、生产、管理、加工、营销等全链条进行创新升级,才能有效破解公益林林下空间利用的生态约束难题,实现林下种养产品的高品质、高价值、高效益;在“绿起来”的同时能“活起来”、“富起来”,实现生态保护、经济发展、林农增收的多赢目标。第三,要坚持产业创新、绿色发展。在公益林中发展产业,



必须改变以森林采伐为手段、以木材利用为核心的传统林业产业发展模式,因地制宜地发展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林下采摘、旅游康养、林草科普、自然教育等绿色富民产业。同时,要深入挖掘公益林蕴含的生态服务功能利用,积极培育新产业新业态,加快推进森林生态产品价值实现。


本文为科普中国·创作培育计划扶持作品

本文作者:宁攸凉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林业科技信息研究所 副研究员

创作团队:中国林学会·自然引力·科学内容工作室

审核专家:李铁铮  教授  北京林业大学 

出品:中国科协科普部

联合出品:中国林学会

支持单位: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林业科技信息研究所

监制: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有限公司、北京中科星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来源: 科普中国创作培育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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