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董德左 北京大学肿瘤医院 主治医师
审核:王维虎 北京大学肿瘤医院 主任医师
放疗是治疗直肠癌的重要手段之一,但哪些直肠癌患者适合放疗?放疗过程中,患者如何科学应对、合理认识不良反应,笔者结合自身的临床经验,为大家讲解这些注意事项。
一、哪些直肠癌患者适合放疗
手术是直肠癌的重要治疗手段。但在临床实践中,有一部分直肠癌患者无法接受手术治疗、只能选择放射治疗,主要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患者身体状况无法耐受其他治疗。比如部分患者年龄较大,同时伴有心脏、肺部或者肝脏功能异常。由于手术创伤较大,化疗副作用也更为明显,这类患者的器官功能不足以承受手术或化疗带来的负担。这种情况下,即使患者病变本身可能不处于晚期,但也仅能选择放疗。
第二种情况是局部病变情况不适合直接手术。部分直肠癌患者病情已发展至T4期,肿瘤已侵犯到周边的膀胱、前列腺等邻近器官,此时手术难以将肿瘤完全切除干净,因此不适合直接进行手术。对于这类患者,医院会通过多学科讨论制定针对性治疗方案。部分患者在接受放化疗后肿瘤虽有缩小,但仍不具备手术条件,便适宜采用根治性放疗;而有些患者虽然初诊时病情较晚,但经过放化疗后重新评估,发现肿瘤明显缩小,且与正常器官已出现分离,就可能从“不可手术”转化为“可手术”。
二、放疗可治愈部分直肠癌
既往发现,约15%-20%的直肠癌患者经术前放疗或同步放化疗后,肿瘤可完全消退,达到根治效果。若患者进一步接受术前强化化疗或免疫治疗,肿瘤完全消退的概率可能更高。但是,仍有相当一部分患者无法通过术前治疗实现肿瘤根治,手术仍是直肠癌重要的治疗手段。因此,临床中还是建议根据患者的身体状况和病灶变化,实时调整治疗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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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如何科学应对放疗毒副作用
和所有治疗手段一样,直肠癌放射治疗在发挥疗效的同时,也可能带来毒副作用。直肠癌放疗毒副作用总体可分为全身性毒副作用和局部性毒副作用两大类。
全身性毒副作用主要表现为全身症状,较为常见的有乏力、食欲下降和血象降低。患者会频繁感到浑身没劲、精神懒散,总想卧床休息,进食量也会明显减少;部分患者还会出现白细胞、血小板等指标下降的情况。不过一般来说,全身性毒副作用程度都比较轻微。
而局部性毒副作用,则与放疗的部位、范围以及剂量密切相关。由于直肠癌位于盆腔内,盆腔中又包含消化和泌尿器官,因此局部毒副作用主要表现为消化道症状(腹泻、大便次数增多等)和泌尿系症状(尿频、尿急、尿痛等)。值得庆幸的是,随着放疗技术的不断进步,局部性毒副作用的发生率和严重程度已逐渐降低。即便出现,只要及时与主管医生沟通,通过相应的预防措施或针对性治疗,也能有效减轻毒副作用的影响。比如腹泻时,医生可能会开具止泻药物,同时建议患者避免食用辛辣、油腻、生冷等刺激性食物。
四、如何正确认识放疗毒副反应
在应对放疗毒副作用的过程中,有三点需要患者及家属特别注意,这对治疗的顺利推进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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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要正确认识毒副作用。任何治疗手段,无论是手术、放疗还是化疗,都可能伴随毒副作用。需要树立正确的观念,即“没有付出就没有回报”。这些暂时的毒副作用是为了达到治疗目的所做的必要“代价”,其背后是长期生存的潜在获益。因此,千万不要因为出现毒副作用就产生“坚持不下去”“不治了”的想法,一时的放弃很可能让之前的治疗前功尽弃,影响最终的治疗效果。
第二,了解毒副作用的个体差异。就像服用感冒药一样,不同人反应不同,放疗副作用的轻重也因人而异。这与患者的年龄、是否患有心脏病或糖尿病等基础疾病,以及自身器官功能、组织修复能力等个体因素密切相关,不必与其他患者盲目对比,专注自身病情即可。
第三,意识到治疗方案的影响。若患者病情偏晚,需要采用较高剂量或较广范围的放疗来控制肿瘤,那么毒副作用相对也会更明显一些。这种情况下,更要与医生保持密切沟通,提前做好预防措施,出现毒副作用及时处理。
总之,直肠癌放疗有明确的适用人群,治疗过程中需动态调整方案,面对毒副作用时只要科学应对、积极配合,就能最大程度降低不适,为治疗成功保驾护航。

来源: 中华医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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