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子弹是第二次世界大战末期出现的新式武器,由于其威力巨大,一经使用就震撼了世界。20世纪50年代,美国发动侵朝战争,扬言要用原子弹封杀中国,并在日本部署核武器。1954年12月2日,美国和台湾当局签订《美台共同防御条约》,提出“台湾海峡安全受到威胁时”,他们有权使用原子弹。导弹武器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登上舞台,发展速度惊人,改变着作战样式,成为军事强国军备竞赛的新宠,但由于它费用昂贵、技术复杂,只有少数几个发达国家可以研制。

面临严峻的国际形势,出于保卫祖国主权、维护世界和平的迫切需要,以毛泽东为核心的党中央第一代集体毅然作出发展核弹、导弹和人造地球卫星,突破国防尖端技术的战略决策。

1960年11月5日,我国第一枚近程地地导弹“东风一号”在酒泉发射场成功首飞。1964年6月29日,“东风二号”改进型中近程地地导弹飞行试验成功。1964年10月16日,成功地爆炸了第一颗原子弹。

随着核弹和导弹研制取得重大进展,中央专委研究了核武器的发展方向问题,认为核航弹的作战使用价值不如导弹核武器。为了使我国具有战略核反击能力,决定使用“东风二号”改进型(即“东风二号甲”)运载核弹头进行导弹核武器试验。


导弹核武器试验现场(图片来自网络)

原子弹与导弹对接(图片来自网络)

1966年10月27日,我国在西北试验基地成功地进行了导弹核武器试验。导弹飞行正常,核弹头在预定的目标上空成功实现核爆炸。“两弹结合”飞行试验成功,标志着中国有了可用于实战的核导弹;同年,中国组建了战略导弹部队——第二炮兵(火箭军的前身)。

“两弹结合”试验的成功,具有重大的政治军事意义,震惊了世界,打破了超级大国的核讹诈,大大提高了我国的国际地位。中国拥有的核弹和运载核弹的导弹,作为“两弹一星”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维护国家安全的利器。

来源: 国防电子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