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毒,作为一种由梅毒螺旋体感染引发的慢性传染性疾病,早期主要表现为皮肤黏膜损害,而晚期则可能累及骨骼、心血管以及中枢神经系统等多个重要组织器官,导致严重病变。对于备孕期及孕期女性而言,深入了解梅毒围孕产期相关知识至关重要,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PART 01备孕须知

确诊梅毒的患者,为降低母婴传播风险,建议在完成梅毒规范治疗且滴度显著下降(如 RPR≤1:4)、病情稳定之后,再考虑妊娠事宜。若梅毒尚未完全治愈或滴度未达标准,应持续避孕,直至满足妊娠条件。同时,患者的性伴侣也需同步进行筛查与治疗,以此避免再次感染。

PART 02筛查时机

所有孕妇都应在怀孕前或妊娠首次产科检查时进行梅毒血清学筛查,最佳时间是在妊娠早期3个月内开展首次产科检查,以便尽早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

PART 03感染孕产妇的治疗与随访

一、孕妇随访

妊娠合并梅毒的治疗遵循尽早、规范的原则。早期梅毒经过足量规范治疗后,3个月非螺旋体试验抗体滴度会下降 2 个稀释度,6 个月下降 4 个稀释度。其中,一期梅毒 1 年非螺旋体试验转阴;二期梅毒 2 年后转阴;晚期梅毒治疗后非螺旋体试验抗体滴度下降较为缓慢,约 50% 的患者治疗后 2 年非螺旋体试验仍呈阳性。

妊娠合并梅毒治疗后,分娩前应每月进行非螺旋体试验:

1.抗体高滴度患者治疗后 3 个月,若非螺旋体抗体滴度上升或未下降 2 个稀释度,需重复治疗。

2.低抗体滴度患者治疗后,非螺旋体试验抗体滴度下降通常不明显,只要治疗后非螺旋体试验抗体滴度没有上升,一般无需再次治疗。

二、产后随访

产后第1年每3个月进行1次随访,此后每半年进行1次,持续3年。若感染孕产妇接受神经梅毒治疗,产后3个月需进行1次脑脊液检测,之后每6个月检测1次,结果阴性后每年1次,持续3年。

PART 04分娩管理

需要明确的是,梅毒并非剖宫产指征,具体分娩方式应综合孕妇及胎儿的其他情况,由专业医生评估后决定。

PART 05暴露儿童的治疗与随访

梅毒孕妇所生儿童均需密切随访、体检,同时在 3、6、9、12、15、18 月龄各进行1次梅毒相关血清学试验,直至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学检测结果转为阴性。若随访至18月龄儿童梅毒检测 TPPA 仍为阳性,则可诊断为先天梅毒。

PART 06母乳喂养

梅毒不会通过乳汁传播,若母亲经过规范治疗且乳头无破损,是可以进行母乳喂养的。

PART 07避孕措施

推广使用避孕套是预防梅毒传播较为有效的方法。不过,虽然避孕套能够降低梅毒传播风险,但由于病菌可能存在于阴囊、阴道、直肠和口腔等部位,所以使用避孕套并不能完全杜绝感染。

PART 08再生育管理

计划再生育前,务必进行梅毒筛查,确保无活动性感染。若发现感染,必须在怀孕前完成治疗。

PART 09关键点总结

对于梅毒,孕期筛查和治疗是关键环节。经过规范治疗后,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母亲可以进行母乳喂养。

PART 10常见误区澄清
“梅毒治愈后无需复查”这一观点是错误的。梅毒患者需定期复查 RPR 滴度,以此确保病情无复发。

希望广大备孕期及孕期女性能够重视梅毒相关知识,积极做好预防与应对措施,保障自身及胎儿的健康。

来源: 丹东市中心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