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认识论是对知识的社会关系、社会作用、社会利益以及社会制度相关的概念性研究和规范性研究。1哲学意义上的社会认识论起源于20世纪80年代末。社会认识论承认知识概念的社会性、认识主体的复数性以及认识论探究的规范性2,主要讨论知识的社会生产与组织、求真认识论、证言问题和认识伦理问题等议题。

产生历史

“社会认识论”(Social Epistemology) 最早由美国图书馆学家谢拉(Jesse H. Shera)和伊根( Margaret E. Egan)提出。1952年,谢拉和伊根在《书目理论之基础》一文中尝试从宏观交流的角度来认识社会书目事业,并寻求建立一种新学科,即通过研究整个社会知识的生产、流通、整合和消耗,作为书目理论的理论基础。3他们将社会认识论定义为“对作为一个整体的社会寻求与总体环境——物理的、心理的和知识的——建立感知和理解关系的过程的研究”。4

由于现代哲学的“存在论转向”,社会认识论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并未引起哲学家的讨论。直到20世纪80年代末,社会认识论才真正在哲学领域取得进展,并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建立起来。施密特(Frederick F. Schmitt)最早在1987年《综合》专刊上从哲学意义上来使用英文的“social epistemology”。同年,富勒(Steve Fuller)创办了《社会认识论》(Taylor& Francis,1987-)季刊,其同名著作《社会认识论》于1988年出版。随后,包括戈德曼(Alvin Goldman)、吉尔伯特(Margaret Gilbert)在内的众多西方学者展开社会认识论研究。国内以欧阳康、景天魁、陈嘉明等学者为代表,大约与西方同时展开社会认识论的研究,并开展了频繁的学术交流。5

认识论立场

2.1 知识概念的社会性

体现社会性维度的交流、沟通与传播并不只是知识的外部特征,而是构成知识概念的本质特征。这涉及知识生产的社会性、知识传播的社会性以及知识评价标准的社会性。首先,知识是在社会互动和合作中产生的。个体通过社会交往、共享经验和合作活动来获取知识,并将其建构为共享的社会资产。其次,知识的传播和流通依赖于社会交际和传播媒介。人们通过语言、书籍、网络等方式来传播和分享知识,这使得知识能够超越个体的边界,影响更广泛的社会群体。最后,知识有赖于社会维度上的承认与权威。社会机构、专家群体和社会规范对知识的验证、评估和认证起着重要的角色。

2.2 认识主体的复数性

认识是集体的社会事业。集体知识由复数主体创造。不同个体经验、见解和观点的整合,能够形成更为全面和准确的知识。此外,这些复数主体归属于特定的社会组织和机构。人们在追求知识的过程中,所开展的社会互动都发生在一定的组织和机构中。

2.3 认识论探究的规范性

社会认识论不只描述知识生产和传播的具体过程,还要回答“应该如何认识”的规范性问题。它最终要提供对知识的评估标准和准则,指导我们在认识和应用知识时如何行动。社会认识论与个体主义的传统认识论具有互补性。传统认识论仅仅提供认知主体个人的理性规范。社会认识论则认为,我们可以通过研究知识的社会背景和社会影响,为认识提供社会性和集体性的规范,从而为规范性问题提供更加丰富和全面的回答。6

主要议题

3.1 知识生产的组织问题

社会认识论的基本问题是“人类求索知识的事业应当如何组织”7 ,即知识政策或知识管理问题。这类问题主要涉及知识生产体制的设计与评价,包括财政与雇员管理、知识生产的社会责任、基于知识产品与过程的质量监控等。

相关问题首先预设:第一,知识是一种实现人类目标的手段,既包括航海导航、气象观测、矿石冶炼等实用目标,也包括探索逻辑真理等认识方面的目标;第二,人们参与知识过程,通常受到知识生产体制的局限,而这些体制由他者执行;第三,知识生产是一个经济学的过程,并且知识是一种公共产品,鉴于知识生产者往往以自我为中心,因此需要采取制度措施保障更广大群体的利益。

3.2 求真认识论

求真认识论(veritistic epistemology)关注的是实际社会实践的求真性后果。这一后果可通过关于特定信念的求真性价值(veritistic value)来衡量,具体方法为求真性价值分析。该领域和相应的分析路径由戈德曼最早提出,后由施密特等学者发展。8 它的主要问题可表述为,与错误和无知相比,哪种实践活动对知识具有相对积极的影响?

求真认识论有三个核心预设:第一,知识是“弱”意义上的真信念;第二,关于特定信念的求真性价值,其存在前提是行动者对问题感兴趣;第三,求真认识论具有普遍性,科学、法律、民主和教育等社会生活层面都可以进行相关的求真性价值分析。

求真性价值分析的模式可分为基本求真性价值分析、工具性求真性价值分析和总体求真性价值分析:

  • 3.2.1基本求真性价值分析

诸如知识、错误和无知这类信念状态具有基本求真性价值(fundamental veritistic value)。基本求真性价值分析存在“信念程度方案”和“信念三分法”两种路径。以信念程度方案为例,有信念程度公式:

V-value of DBx(true)=X.

其中,V-value表示求真性价值。DB表示信念程度,数值取0到1之间任意一点。X表示信念程度的具体数值。该图示表示,对真理的信念程度(DB)与这种信念程度的求真性价值(V-value)相等。按此公式,人们在不同的时间对于同一命题可能形成不同的信念程度,从而具有不同的求真性价值。例如,假设P为真,在t1时刻,问题“P是真的吗?”(记为Q(P/¬P))引起了S的兴趣,且认识主体S对P的信念程度是0.33;在t2时刻,S对P的信念是0.75。那么对于Q(P/¬P)这个问题而言,P的求真性价值在t1时刻是0.33,在t2时刻是0.75,求真性价值增加了0.42。

基本求真性价值分析的三分法公式为:

V-value of B(true)=1.0

V-value of W(true)=0.5

V-value of R(true)=0.0

其中“B”代表相信,“W”表示暂缓评判,“R”代表拒绝。此分析模式将信念程度设置为离散变量,并分配1.0、0.5、0三个取值。当P为真时,信念程度在1.0、0.5、0上取值分别表示,人们处于“知道”、“错误”、“无知”三种信念状态,其求真性价值分别为1.0、0.5、0。

  • 3.2.2工具性求真性价值分析

推动或妨碍实现基本求真性价值的实践活动具有工具性求真价值(instrumental veritistic value)。工具性价值分析的基本逻辑是对特定实践所发挥的,造成求真性价值变动的因果效用进行评估。假设问题Q1在t1时刻引起了S 的兴趣,且S针对Q1采取了特定实践π,如向专家咨询问题。实践的一个可能结果就是在t2时刻改变了S针对问题Q1的信念状态。如果实践π使信念状态的求真性价值从t1时刻到t2时刻升高了,那么该实践就是值得肯定的。

关于工具性求真价值的分析,存在求真性价值评价的绝对模式(absolute mode)和比较模式(comparative mode)。绝对模式是指,假设实践的相关应用范围已经确定,根据实践在不同应用中的平均表现来作为求真性价值的测量。如果平均来看,特定实践π在不同应用中都增加了人们信念状态的求真性价值,则该实践具有积极意义。比较模式是指,对完成同一组认知任务的不同实践方式造成的求真性价值变化进行比较,考察应用哪种方式的实践引起的求真性价值变化更好。如果对于特定的问题Q,实践π造成的求真性价值增长比实践π'造成的增长高,那么可以认为对于该问题,实践π更好。

  • 3.2.3总体求真性价值分析

社会认识论关注的是集体的认识行为,因此需要考察整个共同体信念状态的求真性价值变化。假设存在由四个主体(S1-S4)组成的小型共同体,他们都对问题Q(P/¬P)感兴趣,且P为真。在t1时刻,他们的关于P的信念状态如下图左;在开展实践π后,他们于t2时刻关于P的信念状态如下图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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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的测度总体求真性价值的方法是取组的平均值。在t1时刻,该组对于P的平均信念程度是0.55,所以该时刻的总体求真性价值是0.55;在t2时刻,该组对于P的平均信念程度是0.75,所以该时刻的总体求真性价值是0.75。可见,总体求真性价值的增长是由于采取了实践π,因此该实践活动具有积极的价值。9

3.3 证言问题

证言(testimony)是指源于他人的知觉、理性和记忆等的知识或信息来源。10证言之所以与社会认识论有关,是因为个人对命题的信念和辩护有证言的参与,而来自他人的证言是社会化的。接受他人证言的人会获得基于证言(testimony-based)的信念。

关于证言的核心问题是“证言是否是辩护的基本来源”,即证言辩护的可还原性争论。关于证言的还原论立场起源于哲学家大卫·休谟。休谟认为,对基于证言的信念的辩护可以“还原为”其他来源(感知、记忆、归纳)提供的辩护,因而证言并非确定性的知识。一些社会认识论者遵循休谟的进路,坚持局部还原论,如弗里克(Elizabeth Fricker)、戈德曼等人,但同时强调影响采纳证言的社会因素。反还原论者,如科迪(C.A.J. Coady)、伯济(Tyler Burger)、弗利(Richard Foley)等人,则认为证言在认识形成过程中起到与个人认知来源同样基础的作用,只要听众没有怀疑的理由,基于证词的信念就是合理的。

除关于证言辩护可还原性的哲学争论外,证言问题还包括外行面对专家意见分歧的选择、互联网中匿名主体的证言可信度、人们对人工智能证言接受度等议题。

3.4 同行分歧

同行分歧议题是指,假设在出现分歧之前,一个人有充分的证据表明他的对话者在当前问题上作出正确判断的可能性与他大致相同,那么在发生分歧后,怎样对待分歧才是理性的?

调和主义(Conciliationism)认为,在同行意见产生分歧时,个人应该在一定程度上调整对原有看法的信心。因为调和失败不仅令人反感,而且分歧本身似乎构成了个人犯错的证据。相反,调和主义的批评者提出了几种反驳。第一,调和主义自身存在悖论。调和主义本身就是一个广受争议的主张,假如调和主义正确,那么按照它的原则,我们也无法理性地相信调和主义。11第二,分歧并非证据。假设在所有证据都被披露后,两位同行仍然对利率是否会上升存在分歧。然而,由于分歧本身并不是与利率是否会上升有关的证据,因此它与人们应该相信利率是否会上升无关。理性要求的是基于证据的信念。 12此外,辩护主义(justificationist)基于贝叶斯主义的立场,认为在同行分歧的情况下,理性的要求是个人在将分歧中获得的新证据添加到自己的全部证据中,并根据更新后的全部证据对信念度进行改变。13

3.5 群体信念及确证

群体信念的议题讨论的是在什么条件下,可以说一个群体“相信”某事,或构成认识主体?群体信念议题主要有两种观点。累积主义(Summativism)认为,一个群体相信某事,只是因为其所有或几乎所有成员都持有该信仰。14集体主义(Collectivist)解释则基于联合承诺的概念指出,群体G相信p,当且仅当G的成员作为一个整体共同承诺相信p。而如果团体成员不按照承诺的规范行事,他们的同伴可能会承担规范责任。15此外,也有不同的集体主义解释模型。例如,“分布式模型”认为,对于一个处理具有信息密集型任务的系统,必须有负责收集不同的信息,而其他人则负责协调这些信息并使用它来完成任务。 16这种解释模型更加侧重认识劳动分工。

群体确证是从认识论角度,对群体信念本身是否合理的评价,即在什么情况下,一个群体的信念是有道理的?施密特认为,只有当群体中的每个成员都具有同样合理的信念时,群体信念才合理。1戈德曼则以过程可靠性主义(Process Reliabilist)来处理群体信念的合理化。这要求群体信念由一种信念形成过程引起,这种信念形成过程从某个(或某些)成员对某个命题的信念中获取输入,然后输出该命题中的群体信念。17

3.6 认识伦理

社会认识论的伦理问题主要关注社会因素导致的认识不公(epistemic injustice),以及如何实现认识正义(epistemic justice)。关于认识不公或认识正义问题的讨论可分为个体视角和体制视角。

从个体视角出发,认识不公可分为证言性不公(testimonial injustice)和解释性不公(hermeneutical injustice)。证言性不公指偏见导致听者对说话人的话的可信度降低,例如,一位美国警察由于偏见不相信黑人在案件中的证言。证言不公主要探讨社会身份跟其证言可信度的关系,以及如何使判断更加理性。因此,证言性正义是指听者在判断证言的可信度时应该消除偏见。解释性不公指集体解释学资源(用来理解自身经验的观念)的差距使某人在理解其社会经验时处于不公平的劣势。例如,在一个缺乏批判“性骚扰”观念的文化中遭受实际的性骚扰,会使得受害者无法较好地理解自己遭遇性骚扰的事实,从而压制其反抗。解释性不公源于不平等的权力关系,它导致强势群体能够更好地理解自己的经历,而弱势群体则很难站在自己的立场上理解自己的社会经验。从而,解释性正义要求,听者在无法较好理解讲话者时,应该警觉解释性不公的存在,并调整或暂停对讲话者的可信度判断。18

从体制视角出发,认识不公与既有社会权力结构造成的不公正的知识生产和分配体制有关。在这种视角下,认知正义要求设计一套公正的知识生产和分配体制,使知识脱离特权操控,服务于大众利益。由此,认知正义与既有的政治伦理相结合,这通常要求实现知识体制的民主治理。目前,关于这类认知正义的讨论主要存在四种政治伦理进路。自由主义的认识论伦理将协商民主引入知识领域,集中探讨“公众参与科技决策”议题。19女性主义的认识论伦理批评“男性中心主义认识论”,它承认女性主义的社会理想与政治目标,在回答性别是什么和如何影响认知差异时,将性压迫与寻求知识的实践联系起来,以寻求认知解放。20 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伦理首先用历史唯物主义视角来重新解释知识的生产过程,要求将知识视为公共产品,知识的生产和分配服务于人民利益,并以此为基础组织社会的认知事业。反殖民主义的认识论伦理批判把科学知识作为一种文化霸权的殖民秩序,认为这种秩序以科学为由压制了地方民众有价值的经验知识,要求承认多种认识论系统的存在。葡萄牙社会哲学家桑托斯(Boaventura de Sousa Santos)的“南方认识论”是该进路的主要代表。21

研究策略

4.1 形式认识论

形式认识论(formal epistemology)使用基于证明的方法来考虑以个人为中心的认识论的问题,同时也考虑与判断聚合和证言相关的问题。这种研究策略同富勒所区分的“几何型社会认识论”一致,即在纯粹的哲学情景中,阐发和验证社会认识论的基本概念和原则,是一种基于真理的认识论思考。7上述关于求真认识论、证言、同行分歧、群体信念及确证的讨论均为该策略下的议题。该策略一般遵循分析哲学的路径,将直觉、逻辑和某些案例讨论结合在一起,以澄清社会认识论的概念和原则,并且通常将应用贝叶斯主义模型来刻画认识过程。

4.2 形式社会认识论

形式社会认识论(formal social epistemology)通常采用社会学建模的方法来理解认识共同体的运作方式,他们感兴趣的是解释真实的人类行为,以及设计良好的知识创造系统。该策略对应富勒的“辩证型社会认识论”,即在真实的知识生产情景中阐发和检验社会认识论的基本概念与原则。7关于知识生产的组织问题和体制层面的认识正义的探讨,一般适用于该策略。相关方法论范式有信用经济、网络模型和认识多样性模型。信用经济模型借鉴博弈论和决策理论,将科学家建模为理性的信用寻求者,然后评估科学家面临的信用激励对认知的影响。认识网络模型则使用网络来明确表示社会或信息联系,人们在这些联系中可以共享信念、证据和证言。认识多样性模型则强调认识的多样性对于认识共同体的积极意义。著名的“多样性胜过能力”定理就是运用该方法得出的结论,该定理表明相较于单一的专家群体,多样化的认识立场更有助于发现真理。22

来源: 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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