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苏茵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主任医师

审核:张卓莉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主任医师

风湿病是一组累及关节、骨骼、肌肉、血管及有关软组织或结缔组织为主的疾病,多数为自身免疫性疾病。主要包括两大类,一是弥漫性风湿病,还有就是以关节肌肉受损为主的风湿病。

弥漫性风湿病的典型代表,比如系统性红斑狼疮、干燥综合征、系统性硬化症等。以关节肌肉病变为主的风湿病,常见如类风湿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痛风性关节炎等。

弥漫性风湿病常常累及的人群是生育期的女性,与女性雌孕激素紊乱有关,如在怀孕早期或分娩前后,体内雌孕激素变化比较大,可能会加重或诱发风湿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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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出现哪些症状要警惕风湿病?口腔溃疡反复发作、多发或长期不愈合;关节疼痛伴肿胀,持续两周以上;不明原因发热或间断发热,一般情况下为低中热,也有的持续超过两周高热;脱发比较明显;晒太阳以后出现皮肤过敏,出现皮疹、大片红斑;手指末端遇冷以后变白,隔一两分钟又变紫;口眼干燥,长期不缓解等。孕期出现以上这些情况要特别关注,及时到风湿科就诊,由医生判断是不是风湿病,是哪种风湿病,需不需要用药治疗。

风湿病对怀孕的影响,一方面是对母体的影响,另一方面是对胎儿的影响,影响胎儿的主要是药物,这是大家非常关注的。孕期得了风湿病,如果不用药对母体可能会产生严重影响,可能需要终止妊娠,然后进行治疗。在母体病情允许的情况下,特别渴望要这个孩子,医生可能会选择对胎儿影响较小的药物控制病情,但如果病情不能控制,也需要终止妊娠。

虽然风湿病对怀孕是有一定影响的,但患有风湿病的女性是可以怀孕的,前提条件就是病情要完全控制住,即达到完全缓解。如果病情还在活动期,怀孕对母体的影响会很大,甚至会危及生命。比如系统性硬化,有肾损害、肾危象的女性;有严重肺动脉高压合并症的女性,孕晚期可能会有生命危险。

治疗风湿病的药物有一些对胎儿有影响,比如沙利度胺,原来叫反应停,最早是用于治疗孕妇呕吐的,后来发现吃了这个药的孕妇,生出的孩子四肢是短缺的,叫海豹胎,因此这个药曾经被叫停。现在发现这个药可以治疗风湿病,但如果有妊娠要求的患者,一定要提前停药,停药至少3-6个月再做妊娠计划,避免出现胎儿畸形。

另外患有风湿病,如果病情不稳定,比如体内有抗磷脂抗体,会诱发胎盘形成小血栓,导致胎儿供血不好,发生胎死宫内或胎盘脱落等,一般发生在孕期前三个月。在怀孕晚期如果病情控制不好,也会导致很多并发症,比如早产、胎儿宫内窘迫、恶性高血压,威胁母体和胎儿。

患有风湿病的女性建议在病情稳定至少半年后再考虑备孕,并应在医生评估确认安全后有计划地怀孕,这样可以降低并发症的发生几率。已有许多成功生育健康婴儿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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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有风湿病的女性,怀孕前、怀孕中可能会停用风湿病药物,停用药物对风湿病肯定是有影响的,不主张所有的药物都停掉,在医生指导下,根据病情停用一些对胎儿不利的药物,不能为了要孩子自己盲目停药,对病情不利,对孩子也不利。

2020年国际出台了风湿病患者妊娠期用药的专家共识和指南,大家认为有一些药物对胎儿影响是非常小的,比如糖皮质激素,多数不通过胎盘,小剂量对胎儿没有影响。

另外患有风湿病的女性在怀孕期间,一定要定期到风湿科复查,尤其妊娠前三个月,可能每个月都要复查,稳定期可以三个月复诊一次,主要是看病情有无波动,用药是否合适。

分娩以后,体内雌孕激素变化比较大,如何控制病情不复发,也是需要特别关注的。建议产后一个月内前往风湿科进行全面的病情评估。若病情稳定,则无需调整用药;如病情加重,则应及时调整治疗方案,部分药物可在哺乳期使用,医生会提供具体的用药指导。

来源: 中华医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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