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灾后恢复生产的主要措施
1.抢修栏舍、供水、供电、生产设施。全面巡查、加固,特别要重点排查存在隐患的老旧鸡舍,及时转移鸡只,防止坍塌事故。同时,应注意用电安全,防止压断电线,造成漏电等安全事故。
2.及时组织和储备能源、饲料、疫苗、用品等物资,确保生产顺利恢复。
3.加强饲养管理,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水平。①注意检查被浸泡的饲料和用品,如有发霉、变质、结块及出现异味的饲料原料均不能使用;②科学配制日粮,满足营养需要,适当提高日粮能量、蛋白质和氨基酸水平,适当添加维生素、微量元素、中草药等抗应激添加剂或保健添加剂,增强机体抵抗力;③注意通风换气,保持舍内干燥、空气清新,防止呼吸道疾病、寄生虫病及其他传染病发生。
二、灾后强化生物安全措施
1.做好圈舍及周围环境的排水、清洁与消毒,每周进行1~2次带禽消毒,防止细菌、病毒等侵入。
2.注意饮水卫生,避免饮用污水。
3.对因灾死亡的家禽必须尽快运到远离场区的地方进行焚烧、深埋或微生物降解等无害化处理,防止传播疾病。
三、加强疫病防控
洪灾过后要特别加强对禽流感、新城疫、传染性支气管炎、大肠杆菌病、禽霍乱等疫病的免疫和监测,及时进行疫苗接种,并于接种疫苗后3~4周抽样采血进行抗体滴度测定,抗体滴度不合格的需重复接种。同时做好球虫病、白痢、大肠杆菌等疾病的预防保健。
作者 ∣ 广西畜牧研究所 韦凤英
来源: 韦凤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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