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法规的发展史可以追溯到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尤其是近年来随着环境保护意识的增强和空气质量问题的日益突出,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法规的制定和实施成为了全球性的趋势。以下是我国及部分国际地区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法规的简要发展史:
一、国际发展情况
- 欧盟:
- 欧盟早在1998年就通过立法(97/68/EC指令)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的排放进行了规定,该法规分两个阶段实施,随后在2002年进行了修订,改为2004/26/EC指令,提出了IIIA、IIIB和IV阶段要求。
- 欧盟的排放法规对柴油机的各污染物排放数值按输出功率大小进行了不同的限定,为全球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标准的制定提供了重要参考。
- 美国:
- 美国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的控制起步较早,1990年美国国家环保局(EPA)就开始研究和限制其尾气排放。
- 1998年,美国签署了40 CFR PART89法规,提出了Tier1、Tier2和Tier3共三个阶段的排放标准。
- 随后,为了进一步提高排放标准,EPA又制订了40 CFR PART 1039法规,规定了Tier4排放阶段数值,并在2014年及以后正式实施。
二、我国发展情况
- 起步阶段:
- 我国关于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的排放限值标准出台相对较晚。2007年,我国颁布了《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I、II阶段)》(GB 20891-2007)标准,该标准修改采用了欧盟指令97/68/EC的部分技术内容。
- 2007年10月1日实施第I阶段排放要求,2009年10月1日实施第II阶段排放要求。
- 发展阶段:
- 2014年,我国对GB 20891标准进行了修订,发布了GB 20891-2014中国第III和第IV阶段限值,并于2014年10月1日实施第III阶段限值。
- 这一阶段的标准对污染物排放的要求进行了加严,如HC、NOx、PM等污染物指标都有所下降,并增加了NH3和PN的排放限值要求。
- 最新进展:
- 2020年12月,生态环境部发布了GB 20891-2014标准的修改单和《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控制技术要求》(HJ 1014-2020),对第四阶段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和补充,并于2022年12月1日起全面实施。
- “国四”标准较“国三”标准在污染物排放限值、有效寿命期内的管理、车载终端和精准定位系统等方面都进行了加严和提升。
三、法规实施与监督
- 随着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出台和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法规的执行力度不断加强。
- 各地政府根据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和机动车排放污染程度,划定了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并对违规使用行为进行了处罚。
- 同时,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通过现场检查、抽样检测等方式,加强对新生产、销售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的监督检查。
综上所述,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法规的发展经历了从起步到逐步加严的过程,未来随着环保要求的不断提高和技术的不断进步,排放法规将继续向更加严格、科学的方向发展。
来源: 生态环境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