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自行减药或停药易造成病情反复发作。有的患者本来病情控制得很好,相当稳定,因为惧怕激素及免疫抑制剂的不良反应而自行停药;也有患者听信偏方或秘方,自行停用正在服用的药物,改用“偏方”或“秘方”治疗,造成系统性红斑狼疮活动复发,使治疗前功尽弃。应该指出并告戒患者的是,病情复发一次,肾损害加重一次,病情反反复复,不但给家庭造成严重经济负担,而且还会导致肾衰竭,严重时甚至危及生命,对这种惨痛教训,患者一定要引以为戒。
狼疮的发生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只有在特定的诱因下,如感染、环境因素、过敏或妊娠等因素,才会导致狼疮活动或复发。
原来病情稳定,出现下列症状和实验室检查异常时,应考虑狼疮活动或复发,建议及时就诊。
原因不明的发热;
新鲜的皮疹再现或伴有指、趾端及其他部位的血管炎样皮疹;
关节肿痛再次发生;
脱发明显;
口、鼻出现新鲜溃疡;
出现胸水或心包积液;
尿蛋白增多,尿RBC增多或血肌酐升高;
白细胞或血小板减少或贫血明显;
出现神经系统症状,如头痛、呕吐、抽搐等。
系统性红斑狼疮是一种慢性疾病,患者一定要树立长期治疗的思想,治疗过程往往需要几年,几十年,甚至更长时间,有的患者要终生服药,持之以恒才能使病情得到长期且有效的控制。要由有经验的医生,根据患者病情制订一套切实可行的长期治疗方案,患者应遵照医嘱正规用药。在漫长的治疗过程中,决不能自行其是,随便减药或停药。在治疗过程中一定要注意随访,很多患者病情加重,多与随访不及时或不随访有关。通过定期随访可以及时了解病情控制程度,调整治疗方案,病情缓解时,药物可以逐渐减量;及时发现药物不良反应;及早发现复发,在临床症状出现前,通过实验室检查可以及早发现病情复发,以便及时得到治疗。
来源: 医路肾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