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慢性肾脏病患者怀孕的情况并不多见,但随着医疗条件的改善以及体格检查的普及,越来越多的肾脏病育龄患者面临生育的困扰。对于女性肾脏病患者而言,胎儿要在母体内生长9个月之多,加上妊娠对肾功能的影响,很多女性患者对“妊娠”二字望而生畏。那么,女性肾脏病患者能不能在兼顾肾脏病的同时,完成十月怀胎,生育一个健康可爱的宝宝呢?其实,肾脏病患者能否怀孕这一问题不能一概而论,重点考虑3方面问题:1.肾脏病发展到什么程度?2.是否合并高血压?3.肾功能的情况。

可以考虑怀孕的女性肾脏病患者多数肾脏病患者在适当情况下是允许怀孕的,具体如下:

01急性肾炎

表现为水肿、血尿、蛋白尿和不同程度的肾功能异常。经过治疗,这些表现均能消失,肾功能恢复正常。急性肾炎治愈后,一般不影响女性患者的生育,建议在急性肾炎恢复1年后怀孕。

02慢性肾小球肾炎

如果仅表现为单纯性血尿,或经过治疗24小时尿蛋白量降到0.5克以下,而且持续半年以上,无合并高血压及肾功能异常,可以考虑怀孕。如果患者计划怀孕前仍在接受药物治疗,应停止使用可能影响胎儿生长发育的药物,或将药物调整为对胎儿生长发育无明显影响的其他药物。

03****肾病综合征

血压、肾功能正常的女性肾病综合征患者不一定不能怀孕。只是,肾病综合征情况下妊娠存在一定的风险。因此,肾病综合征患者计划怀孕前最好进行肾穿刺活检,明确病理类型,并进行治疗,等病情缓解后怀孕更为稳妥。

04狼疮性肾炎

患者计划怀孕前须与医师充分沟通,对狼疮性肾炎以及全身的红斑狼疮进行系统评估。当具备以下条件时方可考虑怀孕:(1)无重要脏器受累,病情稳定半年以上;(2)泼尼松用量每天少于10毫克,停用怀孕期间禁用的各种免疫抑制剂半年以上;

不宜怀孕的女性肾脏病患者怀孕对慢性肾脏病患者是一个额外的负担,可能通过多种机制影响慢性肾脏病的自然病程。患有慢性肾脏病的女性,在下列情况下不宜尝试生育,否则不仅胎儿存活率低,也会加重母体的肾脏病变,甚至会给准妈妈带来生命危险。

01慢性肾脏病活动期

怀孕可使肾脏病迁延不愈,甚至病情恶化,肾功能急剧减退。肾脏病加重,如出现严重高血压、肾功能减退,反过来也会使怀孕无法继续而被迫终止。

02肾脏病患者存在高血压

血压是决定慢性肾脏病患者能否怀孕的关键因素之一。一方面,怀孕前存在高血压的患者,怀孕开始后血压可能更高,使妊娠无法继续。妊娠期降压药物的选择余地有限,使高血压治疗更为困难。另一方面,高血压也是肾脏病加重的一个重要因素,可能发生不可逆转的肾功能恶化。

03慢性肾功能不全

肾功能不全尤其是血肌酐高于132.6微摩/升的女性妊娠后,肾脏代偿能力明显下降,无法承受妊娠期高血容量状态,易发生不可逆转的肾功能恶化,甚至转变为尿毒症,需要提前接受肾替代治疗。慢性肾功能不全患者妊娠后,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的发生率明显高于普通正常女性,孕妇容易发生先兆子痫或子痫。此外,对宝宝而言,预后也差,早产可能是较好的结局。除早产外,胎儿宫内发育迟缓、胎死宫内的发生率明显增高。

总之,计划怀孕的女性肾脏病患者一定要与医生进行充分地沟通后再进行备孕,未计划怀孕及不适合怀孕的女性肾脏病患者,建议严格采取避孕措施。最好不要使用口服避孕药,宜采用避孕套避孕,口服避孕药可能增加疾病活动的风险和血栓栓塞的风险。

来源: 医路肾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