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郭树章 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 主任医师
审核:田永刚 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 主任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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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来了一位70岁的陈阿姨,2年前诊断为骨质疏松症,正规系统地服用了钙片、骨化三醇和抗骨质疏松药物,而且每年复查一次骨密度。这次又到复查时间了,陈阿姨准时前来复查,结果提示骨密度T值为-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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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前年)检查T值为-3.0,去年为-2.9。陈阿姨非常懊恼和不解:治疗了2年,自己也很严格地按照医嘱用药,骨密度怎么还是变化不大?
陈阿姨觉得治疗效果不理想,而且认为再这样下去意义也不大,因而失去了治疗的信心。门诊医生经过询问后发现,其实陈阿姨身上出现的全身疼痛、肌肉抽筋、乏力等症状都已明显减轻,只是骨密度变化不大而已。
这种情况很多病友都遇到过,也是一件很令人困惑的事情,同时也是一个常见的认识误区:总觉得用了抗骨质疏松药物,并且补充了维生素D和钙,骨密度就会恢复到正常范围,就像吃了降压药血压会维持正常,或者吃了降糖药血糖会下降一样。
但事实是:现有的治疗药物能改变骨密度的幅度很小,骨密度很难恢复正常,不继续下降或下降速度减缓就是有效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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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质疏松症的药物治疗包括使用钙剂、维生素D和抗骨质疏松药物。补钙可以减缓骨丢失,改善骨矿化;维生素D特别是活性维生素D可以促进钙吸收,保持肌力,维持身体稳定性,降低骨折风险。但是,两者无论单用还是联用均不能提高骨密度,只有联合使用抗骨质疏松药物才可以提高骨量和骨质量。但是,现有的抗骨质疏松药物短期内对骨密度的提高非常有限。有研究报道,即使采用正规的抗骨质疏松治疗,人体每年骨密度的变化也只有5%左右。
既然骨密度的变化量很小,那为什么还要用这些药呢?
使用抗骨质疏松药物的目的是最大限度地减少骨量流失,减轻骨质疏松引起的相关不适症状,降低脊柱骨折或髋部骨折的发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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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骨质疏松症是以骨强度下降、骨折风险性增加为特征,最大的危害和终极事件是骨折。临床上,目前仍将骨密度的测定作为诊断骨质疏松症和评价药物疗效的指标,但并不是唯一的指标。对于抗骨质疏松药物疗效的判断,可以根据症状的缓解程度和对骨质疏松骨折发生率的影响来进行评估。研究数据显示,一般情况下,抗骨质疏松药物可以使脊柱骨折或髋部骨折的发生率降低30%~50%。还有一种评价指标就是测定血清骨转换标志物水平。骨转换标志物可以分为骨吸收标志物(如I型胶原交联羧基末端肽)和骨形成标志物(如总I型胶原氨基端前肽)。临床上通过检测骨转换标志物来间接反映骨骼的代谢速度。一般来说,如果血清骨转换标志物水平下降,就代表治疗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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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一下:对于已经确诊为骨质疏松症的患者,要坚持健康的生活方式,合理、均衡饮食,接受正规的抗骨质疏松治疗,慎防骨折的发生,适当关注骨密度的变化情况,但不必因骨密度变化小而烦恼,最好由医生进行综合判读和解读,并指导下一步的治疗方案。
来源: 中华医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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