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是我国第15个全国防灾减灾日,今年全国防灾减灾日主题为“防范灾害风险 护航高质量发展”。应急管理部要求组织各类灾害风险防范基本知识和灾害应对技能培训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特别是要加强极端性灾害天气的风险识别和自救互救技能培训,提高公众应急避险意识和能力。由于极端性灾害天气可能对生命财产造成重大危害,产生严重的社会影响,今天就重点说说公众如何识别极端性灾害天气风险,提前预判风险,防患于未然。

| 什么是极端性灾害天气?
极端性天气是指一定地区在一定时间内出现的历史上罕见的天气事件,其发生概率通常小于5%,由于极端性天气的状态严重偏离了同类天气的平均状态,所以必然会造成严重的灾害。极端性灾害天气在统计意义上属于不易发生的事件,通俗的讲是50年一遇、100年一遇或500年一遇的小概率事件,气象部门通常表述为有气象记录以来罕见的天气事件,排在历史前几位。
例如大家都曾关注过的2021年7月20日河南郑州遭遇的历史罕见特大暴雨,这是一次日降水量大幅突破极值的极端强降水天气事件。20日郑州国家气象站出现最大日降水量624.1毫米,接近郑州平均年降雨量640.8毫米,为建站以来最大值189.4毫米的3.4倍,出现了201.9毫米的极端小时雨强,突破我国大陆气象观测记录历史极值(198.5毫米)。

| 公众遭遇灾害天气时如何识别其是否具有极端性?
首先最主要、最直接的方法就是要关注气象灾害高等级预警信号,从公众层面识别和预判灾害天气的极端性。由于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用四种颜色来区分灾害的严重程度和紧急程度,所以橙、红两种颜色的预警信号就是我们关注的重点。这也是有些地方相关管理部门界定极端性灾害天气的标准。例如北京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发文明确,当气象台发布冰雹、雷电、高温、大雾天气红色预警信号,暴雨、大风、寒潮天气橙色及以上预警信号,暴雪、持续低温、沙尘暴黄色及以上预警信号,以及发生龙卷风时,判定为发生极端天气。气象灾害高等级预警信号发布时,灾害天气不一定100%具有极端性;但一般极端性灾害天气发生时,气象部门都会发布气象灾害高等级预警信号。另外气象部门发布预警信号时通常两种情况,一种是预判极端性天气可能发生而提前发布高等级预警信号,另一种是根据实况监测已经达到了极端性天气的标准且还将持续而发布高等级预警信号,所以公众还要从气象灾害高等级预警信号的内容判断极端性灾害风险是即将来临,还是已经发生。
其次,当得知有灾害天气时,我们还要从个体层面判断灾害风险极端性。要判断自己的住所、工作场地或上下班途中有无巨大灾害风险,同时判断自身有无应对突发重大危险能力,比如年龄、体力、自救技能等,如果没有,不要贸然涉险。在这方面,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给了我们深刻的教训。郑州市气象台7月19日21时59分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三大运营商实行全网短信发布,预警信息覆盖公众累计超1亿人次, 93.2%的公众接收到了气象部门发布的暴雨红色预警信息。但20日当天,许多群众正常出行,全市因灾死亡失踪的380人,大多数是分散性的,遇难时多处于正常活动状态。可见公众收到高等级预警信号后,切不可麻痹大意,要预判灾害天气的极端性,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主动采取防灾、避灾措施。

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第六次评估报告指出,随着全球进一步变暖,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将更多更强。面对可能不期而至的极端性灾害天气,我们要增强全民灾害风险防范意识和素养,保障我们的生命财产安全,护航高质量发展。

作者 | 荀纪伟

高级工程师,毕业于南京气象学院天气动力学专业(现为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大气科学专业)。作者长期在天气预报和气象服务一线从事业务及管理工作。

来源: 荀纪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