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2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也就是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公布。这是21世纪以来第20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科普中国智惠农民推出系列策划,邀请农业领域专家解读2023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内涵。

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深入实施农耕文化传承保护工程,加强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利用”。这是中央一号文件首次单独将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写入其中,意义十分重大。

一、中国农业文化遗产数量居全球首位

2002年,联合国粮农组织发出“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倡议项目,并将其定义为:农村与其所处环境长期协同进化和动态适应下所形成的独特的土地利用系统和农业景观,这种系统与景观具有丰富的生物多样性,而且可以满足当地社会经济与文化发展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区域可持续发展。截至2023年2月,已有24个国家和地区的74项传统农业系统被列入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中国是最早响应并积极参加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的国家之一,目前以19 个项目数量位居各国之首,涵盖了各种各样的农业系统类型,如福建安溪铁观音茶文化系统、浙江青田稻鱼共生系统、云南红河哈尼稻作梯田系统等,为世界贡献了富有中国特色的农业文化遗产发展经验。

2015年,中国农业农村部发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管理办法》, 2021年6月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列有针对于农业文化遗产的专门条款,这充分体现出我国对保护农业文化遗产的高度重视。目前,农业农村部已认定138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分布在29个省份的151个县(市、区),包括60多种农牧业物种和各类农业生态类型。

二、农业文化遗产重要价值日益凸显

农业文化遗产在保护农业生物多样性和农村生态环境、复兴与传承乡村文化、应用与推广传统生态农业技术、实现文化与生态价值转换、推动多功能农业发展与产业融合、提高农民文化自觉与自信、促进乡村振兴与农业可持续发展以及农民就业增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价值。

在产业发展与小农生计方面,据统计,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带来的农产品品牌增值作用在10%~30%左右,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对当地居民的直接收入贡献率接近40%,在吸引返乡就业,增强农民自豪感,提高当地人民加强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自觉性和参与度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在生态环境保护和产业融合方面,农文旅融合发展之路是多方共赢的有效模式。由农业文化遗产地推出的“农遗旅游”,在让游客饱览农耕景观、收获文化体验的同时,也让当地居民在青山绿水间生活惬意,收入倍增。

农业文化遗产发掘与保护已经成为促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农业绿色发展、多功能农业发展和乡村振兴的一个重要抓手,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的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逐渐凸显。

三、加强保护利用农业文化遗产助力乡村振兴

加强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要充分依托当地特色资源,多种方式实现助力乡村振兴。一是找准产业发展的定位。保护是农业文化遗产地产业发展的前提,产业发展要立足本地的资源特色,主要发展高端、小众、差异化产品。二是选择合适的产业融合发展模式。不同遗产地的农业系统特征不同,应立足本地特色和资源优势走不同的融合发展道路,景观优势明显的遗产地可走“旅游+”产业融合模式,如广西龙脊梯田;特色产品优势明显的遗产地,可走“互联网+”模式,如内蒙古敖汉小米;农耕文化优势明显的遗产地可走“传统文化+”模式,如浙江湖州桑基鱼塘的桑蚕文化产业。三是建立多方参与、利益共享机制。要协调好多元主体的利益关系,尤其要将农业文化遗产地的主人——农民的利益放在核心位置。资源变产品关键需要政府支持、企业运作、农业合作社和农民参与,多方共同合作完成。四是打造区域公共品牌和强化政府监管。乡村产业的长远发展需要良好的品牌支撑,树立公共品牌是遗产地乡村产业振兴的重要途径。为此,需要政府牵头将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起来,形成合力,共建区域公共品牌,关键是要严格产品质量检测,加强公共品牌规范使用和监管。

出品:科普中国智惠农民

监制:光明网科普事业部

作者:李先德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研究员、

联合国粮农组织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科学咨询小组 委员

策划:武玥彤 谢芸

来源: 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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