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届缔约方大会(CBD COP15)、《卡塔赫纳生物安全议定书》第十次缔约方大会(CP-MOP10)和《名古屋议定书》第四次缔约方大会(NP-MOP4)(合称“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大会”)第二阶段会议于蒙特利尔时间2022年12月20日凌晨1点(北京时间12月20日14点)休会,会议通过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以及相关的一揽子文件。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简称“中国绿发会”“绿会”)作为CBD公约的观察员,组建代表团全程参与此次会议,积极参与全球生物多样性治理。
下面小编将带领大家走进《卡塔赫纳生物安全议定书》。
(图源:CBD)
《卡塔赫纳生物安全议定书》简介
《生物多样性公约卡塔赫纳生物安全议定书》(The Cartagena Protocol on Biosafety)是一项关于现代生物技术产生的改性活生物体(LMOs)从一个国家转移到另一个国家的国际条约。它于2000年1月29日通过,作为《生物多样性公约》的补充协议,于2003年9月11日生效。
2000年1月29日,《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会议通过了《公约》的一项补充协议,称为《卡塔赫纳生物安全议定书》。该议定书旨在保护生物多样性免受现代生物技术产生的改性活生物体所带来的潜在风险。它建立了一个预先知情协议(AIA)程序,以确保各国在同意将此类生物体进口到其境内之前得到必要的信息,从而做出知情决定。该议定书提到了预防方法,并重申了《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原则15中的预防措辞。该议定书还建立了一个生物安全信息交流中心,以促进关于改性活生物体的信息交流,并协助各国执行该议定书。
《卡塔赫纳生物安全议定书》历史
根据《生物多样性公约》第19条第3款,缔约方大会在第II/5号决定中设立了一个生物安全问题不限成员名额特设工作组,以制定一项生物安全议定书草案,具体侧重于现代生物技术产生的任何改性活生物体的越境转移,这可能对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产生不利影响。
生物安全问题不限成员名额特设工作组在1996年7月至1999年2月期间举行了六次会议。在会议结束时,工作组提交了一份议定书草案以及缔约方尚未解决的问题,供缔约方大会第一次特别会议审议,这次会议的目的是通过《生物多样性公约》的生物安全议定书。
根据第IV/3号决定,缔约方大会第一次特别会议于1999年2月22日在哥伦比亚的卡塔赫纳开幕。缔约方大会未能在现有时间内完成其工作。因此,缔约方大会在第EM-I/1号决定中暂停了其第一次特别会议,并商定应尽快重新召开会议,但无论如何不得晚于缔约方大会第五次会议。
续会于2000年1月24日至29日在蒙特利尔举行,在此之前,于2000年1月20日至23日在同一地点举行了区域和区域间非正式磋商。2000年1月29日,缔约方大会在其EM-I/3号决定中通过了《生物多样性公约卡塔赫纳生物安全议定书》,并批准了其生效前的临时安排。会议设立了卡塔赫纳生物安全议定书不限成员名额特设政府间委员会(ICCP),其任务是为《议定书》缔约方第一次会议进行必要的准备。
《卡塔赫纳生物安全议定书》政府间委员会(ICCP)
《卡塔赫纳生物安全议定书》政府间委员会(ICCP)是在通过《卡塔赫纳生物安全议定书》的EM-I/3号决定中成立的,负责为《议定书》缔约方第一次会议进行必要的准备工作。
ICCP成立后,于2000年1月29日召开了一次组织会议,由喀麦隆的杨大使主持,并选举了一个主席团来监督其活动。当选为主席团成员的有 喀麦隆(主席)、丹麦、印度、伊朗伊斯兰共和国、秘鲁、波兰、圣基茨和尼维斯、南非、瑞士和乌克兰。在ICCP的第一次会议上,丹麦被法国取代。主席团的第一项任务是制定ICCP的工作计划,该计划已于2000年5月提交给缔约方大会第五次会议并得到认可。
ICCP在2000年至2003年间举行了三次会议。第一次会议(ICCP 1)于2000年12月11日至15日在法国蒙彼利埃举行;第二次会议(ICCP 2)于2001年10月1日至5日在肯尼亚内罗毕举行;第三次会议(ICCP 3)于2002年4月22日至26日在荷兰海牙举行,与缔约方大会第六次会议相衔接。
ICCP主席团在其存在的四年时间里举行了10多次监督会议。ICCP向2004年2月23日至27日在马来西亚吉隆坡举行的《议定书》缔约方第一次会议提交了其最后报告。
《卡塔赫纳生物安全议定书》生效
《议定书》于2003年9月11日,即第五十份批准书交存后九十天开始生效。根据《议定书》第29条第1款,《公约》缔约方会议作为《议定书》缔约方会议(COP-MOP),是《议定书》的管理机构。
文章:Maggie
审核:Daisy
编辑:Pierre
来源: 中国绿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