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推荐单位:
中国抗癌协会科技奖(以下简称科技奖)是经国家科技部批准的全国肿瘤医学领域唯一的社会科技奖励,按照《中国抗癌协会科技奖章程》和《中国抗癌协会科技奖励办法》规定,现将2023年度科技奖的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推荐单位包括:各专业委员会,省、市、自治区抗癌协会,肿瘤医院,综合医院肿瘤中心,研究所,医学高等院校,解放军所属医疗机构(见附件1)。各推荐部门(单位)要严格掌握推荐标准和等级,推荐一等奖的项目落选后不再进入二等奖评审。
已获得国家科技奖的项目不再重复推荐;如当年同时推荐了国家科技奖或中华医学科技奖,在其公布获奖后,将自动终止本项奖励的评审程序。
已获同类性质奖励的项目可以高一级奖励等级推荐本奖项。
每人每年度只能作为一个项目的第一完成人进行推荐。
科技奖全程采用系统推荐和评审,完成单位须使用“中国抗癌协会科技奖励工作平台”或协会网站下的“科技奖励”栏目内)填写《中国抗癌协会科技奖推荐书》(以下简称推荐书),参照填写要求(见附件2)整理推荐书及附件,推荐科普奖的项目请注意《中国抗癌协会科技奖科普项目推荐评审细则》相关说明。
各推荐单位和完成单位要做好形式审查工作(见附件2中形式审查不合格要点)。形式审查通过后,用系统生成的推荐书打印,完成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寄送协会。对不符合规定的推荐材料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补正,逾期不再受理补充材料。
二、推荐时间
推荐系统填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
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15日,过期不予受理。
三、报送材料
纸质版推荐书1套(原始件,推荐书主件和附件装订成册)。
《中国抗癌协会科技奖推荐项目汇总表》1份(系统生成)。
未获过奖励的推荐项目,要通过3位同行专家评审推荐,填写《专家推荐意见表》(见附件3),推荐专家本人签字、推荐单位盖章,与推荐书一起报送。
有以下情况的推荐项目,应提交相应的书面报告:
(1)完成人本人不能签名的,应提交纸质说明。
(2)推荐单位对推荐项目的评审专家有回避要求的,应提交专家回避报告,并填写《回避专家申请表》(见附件4)。每个推荐项目所提出的回避专家人数不得超过2人。
(3)未列入项目主要完成人的代表性论文(专著)、知识产权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所出具的知情同意证明。
科普奖推荐项目需附1套科普作品。
附件下载等请见中国抗癌协会官网或中国抗癌协会官方微信公众号
中国抗癌协会
2023年1月5日
中抗癌协总字[2023]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