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 想 江苏省人民医院
魏继福 江苏省人民医院
杨梦琦 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
审核:赵 杰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中华医学会临床药学分会主任委员 主任药师 教授
人们常说“是药三分毒”,药用好了可以治病,用不好可以致命,治疗作用和不良反应是所有药品都具备的特性。例如,著名的“反应停”事件(孕妇使用沙利度胺后生下“海豹肢畸形儿”),大家都有所耳闻。一般人群用药都非常谨慎,孕妈用药就慎之又慎了。毕竟相对于药物的治疗作用,孕妈可能更关注的是药物的不良反应。
一、为了保证宝宝的健康,孕妈是不是不能服用任何药物?
大多数疾病在孕妇群体中的发病率与普通人群相同。据统计,处于孕期的女性通常会服用3~8种药物,包括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有时候孕妈害怕药物对胎儿产生不利影响,即使生病也不敢用药,选择“硬扛”,忽略了疾病本身对胎儿的影响,这样对胎儿健康更为不利。简而言之,生病了就该看医生,该吃药时还得吃药,至于能不能吃、吃了对宝宝的健康好不好,医生和药师会给您最佳的建议。
二、孕期用药后,是否该终止妊娠?
可能有些怀孕不是预先计划好的,有时候“一不小心”一个小生命就闯进了你的生活。而在发现这个小生命之前,孕妈可能已经服用过药物,如避孕药、感冒药、抗生素等。遇到这种情况,孕妈都会很纠结,这个孩子到底要还是不要?不要这个孩子觉得可惜,毕竟是一个小生命,要这个孩子又怕之前服用的药物会对他产生影响。这个时候就要由医生和药师结合胚胎发育的时期和具体药物来分析了。
1.受精后的2周内
此阶段为不敏感期(胚胎早期/着床前期),通俗地讲就是从卵子受精开始至受精卵在子宫内膜着床的一段时间。这个时期药物对胚胎的影响为“全”或“无”。“全”即胚胎早期死亡导致自然流产;“无”即胚胎继续发育,不出现异常。简单地说就是要么健康地继续成长,要么自然淘汰。
2.受精后14~56天
此阶段为敏感期(胚胎期/器官形成期),这个时期是胚胎、胎儿各器官处于高度分化、迅速发育、不断形成的阶段。如果这一时期应用了有致畸作用的药物,药物的毒性能干扰胚胎、胎儿组织细胞的正常分化,任一部位的细胞受到药物毒性的影响,都可能造成相应组织或器官发育畸形。
3.受精后9周开始直至分娩
此阶段为低敏感期(胎儿期),这个时期胎儿器官已经基本形成,药物的致畸作用明显减弱。但神经系统、生殖器官和牙齿仍在继续分化,某些药物还可能对其产生影响。
除了看胚胎发育的时期,还要结合所用药物。药品说明书是孕妈比较容易获得的有效资料,政府也要求药品生产商在药品说明书中提供妊娠期、哺乳期妇女药物风险及获益的详细相关信息。如果药品说明书中明确孕期可用,那么基本不用担心;如果药品说明书出现孕妇慎用之类的语句,应当咨询医生或药师,他们会根据胚胎发育时期和药物的特性,权衡利弊后再使用;如果药品说明书标明妊娠期禁用,一般来说,已经怀孕或计划怀孕的女性是绝对不能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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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孕妈生病了该如何应对?
很少有孕妈整个孕期都完全健康,不需要服用任何药物,但在使用任何药物前,均应咨询医生或药师后方可使用。如意外服药,要做好相关记录,如末次月经时间,以及在何时因何种原因服用过哪种药物,服药时间有多长等。以便医生或药师能够准确地结合孕周,做出合理判断。
有基础疾病(如高血压、糖尿病等)的患者准备怀孕,最好在专科医生的指导下,减量、停用或换用其他药品,同时调整好自身的状态,做好备孕工作,争取在最佳的状态下怀孕,部分疾病可在计划怀孕之前治疗。
总的来说,孕期是一个特殊的阶段,应当选择在身体最佳的情况下怀孕。为了保证母子健康,孕妈生病应及时就医,在医生或药师的指导下,结合孕周大小考虑用药。在妊娠早期是胎儿器官发育的重要时期,如病情容许推迟治疗,应尽量推迟到孕期中、晚期治疗。
来源: 中华医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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