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省出台《江西省矿山生态修复与利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全国率先出台矿山生态修复方面的省级地方性法规。相关人士表示,《条例》是江西省做好生态文明的重要举措,也是以立法决策引领和推动美丽江西建设的具体实践。
《条例》是全国首部专门规范矿山生态修复与利用管理的省级地方性法规,也是江西以“小切口”立法解决环境大问题的重要尝试。
《条例》主要在4个方面作出明确规定:一是构建企业主责、政府统筹、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的监管体系。二是完善矿山生态修复与利用过程管理。三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支持企业参与矿山生态修复。四是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我国能源发展的趋势是化石能源消费总量正在逐步减少。煤炭行业也在持续化解过剩产能,截至2020年底,全国累计退出煤矿5500处左右。矿业转型发展与矿山生态修复是目前环保工作的重点之一。
我国正在不断加大矿山生态修复力度,并研究制定鼓励和引导企业投入矿区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积极推进绿色勘查标准的修订完善,大力开展绿色勘查项目示范工作。各地通过规划、标准、政策的制定实施,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工作。
治水必须治山,治山优先治矿。近年来,各地纷纷出台相关政策措施,促进矿山的生态修复,如河北省保定市全力争取全国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落户,确保剩余废弃矿山得到有效治理,为白洋淀水源安全提供保障;武汉将江夏区纳入全省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县)区,对灵山开展矿山环境治理、生态修复、复垦利用、产业融合等工作;广西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印发《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管理办法》,提出矿山生态修复应遵循的方针原则,更大力度地释放政策红利,激发企业参与矿山生态修复的投资潜力和积极性,推动广西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作……
矿山生态修复不仅仅是生态保护问题。为做好矿山生态修复后续资源开发利用和产业发展的“后半篇文章”,统筹好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全国各地都在完善相关政策,探索治理方法。将实践中行之有效的政策经验上升为法规制度,助力矿山生态修复与文化、旅游、体育、康养等产业的融合发展,推动废弃矿山变成“绿水青山”,并再造“金山银山”。
中国科协科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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