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从保护人民健康、保障国家安全、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把生物安全纳入国家安全体系,系统规划国家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国家生物安全治理能力。要尽快推动出台生物安全法,加快构建国家生物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制度保障体系。”

——习近平

生物安全概念的起源和发展

随着我国生物技术水平的提升和法律体系得日益成熟,近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业制定了与生物安全相关的多部法律,国务院也出台了多部相关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我国也批准联合国通过的《禁止生物武器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国际植物保护公约》等国际公约,并做出了庄严承诺。

虽然我国的《生物安全法》正在紧锣密鼓推进当中,其草案也首次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力图填补我国法律在生物技术等领域管控和责任尚存的空白。但2020年初,一场因冠状病毒变异导致在人类大范围传播的疫情,生物安全的概念在人民大众的心中变得清晰而深刻。

为什么生物安全变得越来越重要?

对于大型生物体而言,其生存和繁衍周期比较长,面对“日新月异”的环境变化,绝大数难以适应,其结果就会走向绝灭的结局,这就是本世纪以来,物种大量消亡的重要原因。而对于小型动物、昆虫和微生物,繁衍周期短,适应环境和演化的能力更强,于是,一旦突变出对其生存有益的性状,又获得新的生存空间,种群数量就会急速增长,这便是物种入侵和生态失衡。

在这种失稳失衡状态下,在对人致病的细菌病毒的威胁就大大增强了,全球化背景下,疫情传播更快更广,即使远在世界另一极,就只是一趟航班的距离。寨卡病毒自2015年开始不到一年时间,就从巴西传播至全球,感染了40个国家约50万人。

生物安全含义和涵盖的范围正在扩展

狭义的生物安全不再适合飞速变化的世界,更加宽泛的广义生物安全概念应运而生。2019年《美国全球威胁情报评估报告》就将生物武器、粮食安全和人类改造技术作为至关重要的生物安全问题。所以,生物安全的概念和涵盖范围也需要不断更新:传统的生物安全威胁主要包括野生动物和家禽导致的传染病、外来物种入侵等自然生物威胁;而非传统的则是因生物技术、医药技术和武器技术的缪用和泛滥导致的一系列问题,但实际上,我们所认知的生物安全威胁还非常有限。

但实际上,生物信息技术的出现,打破了生物资源作为实体的局限性,获得生物信息或者使用并更改生物信息就可以获得巨大的生物驱动力,使生物资源的含义不再局限为实体,生物信息资料同样使重要的的生物资源,这其中的生物信息甚至包括我们人类自身。

可以这样说,从短时间看,生物实体资源是人类当下能得以生存繁衍的物质保障,生物信息资源则是在未来解开人与自然和谐共存之道的关键所在。

然而我们却不得不面临两个艰难的问题,一个是随着环境的恶化,物种灭绝速度被一再加速,大量的生物遗传信息在我们获得前就消逝在时间的长河中;另一个就是,围绕自身的遗传资源的获取和使用,一些国家和组织间甚至出现了巧取豪夺的现象,人类遗传资源的流失和剽窃现象持续隐形存在。

不仅如此,生物技术没有善恶,但使用生物技术的人却有自己的主观意识。在生命科学领域的研究不断取得突破、其研究成果造福人类的同时,生物技术谬用与误用风险不断增加,不可避免地带来了安全隐患。虽然生物基因技术并不需要悲观的认为是打开了潘多拉的魔盒,但实际上,技术惯性带来的问题已经超过了目前的认知水平,我们更像在面对薛定谔的猫,很难完全确认我们所使用的技术将我们带向何方。当随着各种新型技术的诞生,甚至像基因编辑这种生物技术开始降低门槛后,由此带来的生物安全隐患变得极为巨大。

第三代基因编辑技术CRISPR技术从2012年公布到最炙手可热的生物学领域的研究工具之一,仅仅用了三年时间,但其作用不仅在基础研究上大大提高了研究效率和降低了研究成本,也提供了一个应用面很广的技术平台,多种基因操作和调控都可以通过对CRISPR系统的优化来实现,将顶级实验室才具备的ZFN,TALEN等基因打靶技术变成了一般实验室即可搭建的平民技术,也正是由此原因,2016年2月,美国国家情报总监詹姆斯·克拉珀在向国会参议院武装部队委员会报告的年度《美国全球威胁情报评估报告》中,将基因组编辑技术列为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威胁。

我国保障生物安全面临的挑战更为艰巨

我国在生物安全方面要面临的困境远则比其他国家更大,一方面,我们与其他各国一样,同样要面临在科学伦理和政治生态下的生物技术上行发展需求和非国家生物恐怖行为的压力;而另一方面,还由于国家之间的意识形态和政治诉求的原因,我们国家在生物科学和技术发展方面还遭到了部分强权国家的敌视,使正常的国际间技术交流和协作变得更为困难和被动,增加了发展生物技术的成本和时间。

个别发达国家的行为打着人权和国际公约的幌子,通过所谓的单方面的技术评议、安全审查和伦理争议,利用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间的不同利益诉求,进行实质上技术垄断和技术讹诈。

发展中国家受自身科技实力所限,往往只能扮演诸如病毒样本等原材料提供者的角色,疫苗研制等高附加值的产业链末端多为发达国家所垄断,发展中国家无法真正分享前沿生物技术成果的红利。不仅无法在统一、平等和公正的框架下解决生物安全争议,在处理生物安全问题上还怀着以邻为壑的心态:

以美国为例,每年不仅出口大量对生物具有毒副作用的废弃物,在两极化思想的作用下,不仅研发和实验大量的军用生物技术。通过对1999-2018年4427篇国防生物安全领域科技论文的产出情况进行关键字向心度(X轴)和密度(Y轴)分析,不难发现:如何预防生物恐怖事件,仍然是最大的研究难点和热点;对生物恐怖事件的监测、预警技术以及微生物、毒素等相关疾病的流行病学研究的相关技术研究比较广泛而且有较高的成熟度,但对于疫病的治疗、疫情的控制和消除不仅成熟度低,而且热度极低。

这种情况就体现在国家预算中,针对多种威胁综合防制、防原、防生、防化等项目拨款虽然均有不同程度下降,而新发传染病防治项目拨款有所增加,但总体来看,对于新发传染病的防治预算的占比只有10%强。

而这些整体思路使其虽然在应对生物安全威胁上升至国家安全战略的高度,专业机构也建议设立公共卫生应急响应基金、大幅加强疾病监测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更强大的国际疾病监测系统、具备在6个月内完成成熟疫苗研发生产能力、将新型广谱抗生素和抗病毒药物确定为国家优先发展方向等一系列措施后,在面对2019年末开始的新冠疫情后,仍出现表现不佳的局面。

同时,我们在此次中的抗击疫情行动中,我们虽然做到了有效的控制住新型肺炎冠状病毒的扩张,但要清晰的认识到,获得这种成效很大程度依赖我国举国体制的动员优势:在疫情传播初期,果断进行千万级人口城市封城,动员举国医疗卫生资源对疫情高发地区进行饱和式救援,同时也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交通出行管制,才使病毒的传播效率大幅下降,医疗能力上限不至于被击穿。

来源: 科普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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