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水安全是人民生活的一条底线。习近平总书记始终关心农村供水问题。今年5月,中办、国办印发《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指出“稳步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向农村供水保障转变”。党的十八大以来,按照党和国家部署,水利部加大资金投入,多措并举,全力解决人民群众饮水安全问题。

加大投入,加快建设。水利部会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安排农村供水工程建设中央补助资金1309亿元,对中西部地区采取差异化支持政策;会同原国务院扶贫办,将农村供水工程建设项目纳入脱贫攻坚项目库,优先支持贫困地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十年来,各地共投入4075亿元,累计解决了2.81亿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提升了3.1亿农村人口供水保障水平。

突出水质,保障安全。水利部指导督促地方通过优先利用南水北调受水区、大中型水库和引调水等骨干水源作为农村供水水源,推进优质水源置换、配套水厂建设和供水管网延伸覆盖,实现城乡居民同水源、同标准、同质量、同服务;推动地方以村为单元,逐村逐工程进行水质检测和排查,编制氟超标和苦咸水改水工程实施方案。

健全机制,长效运行。水利部指导督促各地健全落实农村供水管理县级人民政府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供水单位具体运行管理等“三个责任”,并设立12314监督举报平台,及时发现和解决群众饮水问题,坚决守住农村饮水安全底线。推进农村供水工程信息化建设和智慧化应用,一半左右的千吨万人供水工程设置了自动化监控系统或视频安防监视系统。

经过多年持续推进,截至2021年底,全国共建成农村供水工程827万处,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84%。广大农民用上自来水后,切实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有村民形象地说:“水桶失业了,扁担下岗了,龙头到岗了。”这种实实在在的获得感,正是十年来我国农村供水保障程度显著提升的鲜活注解。

农村供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底线任务,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在“十四五”乃至更长时期内,要持续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

巩固拓展农村供水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做好农村饮水安全排查监测,健全问题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及时开展维修养护,巩固好已建农村供水工程成果,确保问题动态清零。

加快规模化建设改造。以稳定水源为基础,实施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和小型工程标准化改造,加快补齐供水设施短板,有条件的地区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推进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

推进规范化管理管护。健全落实农村供水管理责任体系和管水人员队伍,确保有人手管;健全完善水质保障、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规范化管理制度,确保有制度管;健全良性水价机制,强化水费收缴,辅以财政补助,确保有资金管。

李贵宝(中国水利学会正高级工程师)

来源: 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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