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户—餐饮企业”型流通模式是指农户与餐饮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农户跨越批发商、零售商向餐饮企业提供果蔬产品的一种流通模式。该模式在操作时应注意:

(1)餐饮企业对果蔬产品的需求种类较多,小型餐饮企业的需求数量有限,大中型餐饮企业的需求数量较多,农户应根据合作餐饮企业的规模,做好种类和数量搭配。

(2)高档餐饮企业较在意果蔬产品质量,对果蔬质量要求较高,中、低档餐饮企业较在意果蔬价格,希望获得较实惠的价格,因此对不同档次的餐饮企业要做好质量和价格的匹配。

(3)蔬菜产品中经过初加工形成的净菜,在一些餐饮企业特别是快餐企业,有着大量需求。但生产所需的资金和技术要求较高,单一农户无法完成,资金和技术条件较好的合作社或者合作联社,可以带领农户跨入净菜加工行业。

来源: 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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